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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县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5-03-26 10:50】   【阅读次数:】  【字号: 】  【我要打印


2024年,在中共鄢陵县委的正确领导下,鄢陵县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突出抓好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行政机制、严格规范执法程序等重点工作,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为高质量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贡献法治力量。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高位推进,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一是强化领导压实责任。坚持把法治建设放在事关全局的重要位置加以部署推进,县政府主要领导严格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领域按照职责分工,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明显。二是示范引领提升能力。坚持县政府领导班子带头学法用法,坚持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定期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安排部署法治建设有关工作。一年来,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4次,举办法治专题培训2次。三是强化考评落实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县委巡察范围,增加法治考核在年终考核的比例;将考核成效作为衡量各单位实绩的重要内容,以考核倒逼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

二、提升决策能力,健全依法行政机制

一是推动行政全过程依法决策。全面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将法定程序落实情况作为合法性审查的必备要素,确保合法性审查工作依法依规开展。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管理。健全和完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机制,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审查原则,采用日常审查和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动态掌握全县备案工作情况并定期通报,全年抽查各镇及政府部门文件421件,向市司法局和县人大常委会报备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报备率达到100%。三是加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进一步规范法律顾问聘任流程,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治未病”的功能,全面提升政府行政决策法治化程度,为全县党政机关聘任法律顾问62名,基本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

三、提高服务效能,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政务服务“再创新”。深化政务服务综合改革,积极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一窗办理”“跨区域通办”等举措落地见效,持续推进服务机制创新,不断优化办事流程,提高群众办事效率。68项“一件事”实现线上、窗口同步受理办理,40%以上事项实现无差别“一窗受理”,打造优质政务服务品牌。二是服务效率“再加速”。实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项目落地“无忧办”和反映窗口“兜底办”等措施,进一步强化服务保障,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全年录入惠企政策文件443条,政策服务157条,有效推动了惠企政策落地见效。三是为民服务“再发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和向基层延伸,依法推进各类行政权力“合、并、转、调”,压减一切不必要的行政审批,“企业开办”办理环节压缩87.5%、办理时限压缩97.5%;“企业准营”办理环节压缩50%、办理时限压缩96.7%,市场准入流程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向好态势凸显。

四、把握关键环节,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坚持“严审核、严管理、严监督”的执法证件管理原则,有效开展持证、新增、拟注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汇总审核和数据录入工作,实行执法证件动态管理。目前全县共有行政执法证1290个,行政执法监督证69个。二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紧密结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将“三项制度”列入行政执法监督的重点内容,督促各单位扛牢抓实行政执法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规定程序,着力推进执法权力规范运行。三是规范行政执法案卷。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作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有效途径,以查促改、以查促进,不断提高案卷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监督、依法管理水平。

五、聚焦执法监督,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一是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印发《鄢陵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行动实施方案》《2024年度鄢陵县行政执法监督实施方案》,明确全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政策指引和制度保障,以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为抓手,持续巩固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和水平。二是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按照省、市、县行政执法监督实施方案要求,综合运用实地查看、座谈交流、资料查看、案卷抽查、模拟考试等方式,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公平执法能力水平,全年共开展3轮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基本实现了全县行政执法单位的全覆盖。三是提升基层法治政府建设能力水平。深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入开展乡镇综合行政赋权事项评估,持续完善乡镇和放权部门联动协作机制,确保权力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六、坚持源头防范,着力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深入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完善复议案件联合化解机制,实行行政复议工作会议集体讨论制度,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行政争议协调化解率稳步提升。全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03件,审结94件;处理行政诉讼案件72件,审结62件,败诉率16.13%,同比下降10.79个百分点。二是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各级调解组织排查矛盾纠纷2803件,成功调解2796件,调解成功率达99%以上,只乐司法所被命名为“枫桥式”司法所,“五星规范化”司法所实现县域全覆盖。三是充分发挥府院联动制度优势。健全完善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强化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行政执法与司法行政协调配合,积极组织行政单位和相对人面对面协商解决争议,全年下发行政诉讼案件工作提醒函16份,极大地推动了行政矛盾争议实质性化解。

鄢陵县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少数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不足、执法人员办理行政执法案件不够规范、部门协调联动还不够紧密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举措,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力争在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进展、新突破,为高质量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