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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县餐厨垃圾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1-10-09 17:12】   【阅读次数:】  【字号: 】  【我要打印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相关规定,现将“鄢陵县城市管理局鄢陵县餐厨垃圾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

1、建设项目简介

本项目位于位于县城正北方向,北环路北1.1公里左右,安陵镇马贡村西南800米处。新建一座处理规模为50t/d的餐厨垃圾处理厂及相应的生产辅助设施;配置5t桶装式密闭餐厨废弃物收运车2辆,3t桶装式密闭餐厨废弃物收运车12辆。

2、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和沼气锅炉燃烧废气,其中恶臭气体包括餐厨垃圾卸料区恶臭气体、自动分选工段、固液分离工段产生的恶臭气体、三相分离工段、厌氧消化及挤压分离工段等产生恶臭气体及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

恶臭气体经统一收集后由1套“化学洗涤+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有组织恶臭气体的排放量分别为:H2S 0.00095kg/h、NH3 0.0117 kg/h,排放浓度0.037mg/m3、0.45mg/m3,臭气浓度270,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 (15m高排气筒,硫化氢0.33kg/h,氨气4.9kg/h)要求。

锅炉配套低氮燃烧器,产生的废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SO2、NOX、颗粒物分别为3.86mg/m3、28mg/m3、5mg/m3,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1-2021)表1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制(燃气锅炉烟尘5mg/m3、 SO2 10mg/m3、NOX30mg/m3)的要求。

(2)废水

本次评价厂内拟建设一座设计处理规模为60 m3/d的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工艺为“气浮+UASB+MBR(由生化系统+UF系统(超滤系统)组成,其中生化系统主要包括一级A/O反应池、二级A/O反应池)”。项目产生的厌氧消化系统废水、沼气净化废水、脱臭废水、清洗车辆及地面和办公生活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锅炉软化废水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鄢陵县环保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二级河,最终汇入大浪沟。项目厂区总排口排放废水水质可以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同时满足鄢陵县环保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分拣杂质、固液分离工段分离的固渣、除杂分离机分离的固渣、厌氧消化系统挤压分离沼渣、废脱硫剂、污水处理站污泥、污水处理站定期更换的膜件和生活垃圾,均属于一般固废。其中分拣杂质、固液分离工段分离的固渣、除杂分离机分离的固渣、厌氧消化系统挤压分离沼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经收集后送入送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废脱硫剂由其供货厂家回收。

(4)噪声

本项目高噪声设备产生的噪声在经建筑隔声、采取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3、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及河南省相关产业政策;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可行,各项污染物指标均满足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鄢陵县城市管理局鄢陵县餐厨垃圾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所有公众。

三、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如您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并通过下述联系方式直接向建设单位反馈。

1、公众意见表连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0bsyZ-7Pm1JekbiWykwUOA 提取码:pbs5

2、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名  称:鄢陵县城市管理局

地  址:鄢陵县人民路626号鄢陵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374-7122709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或其他合理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意见。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获取方式

1、电子版报告书连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59Q90kiZlsZmXFKLP2kK6A 提取码:6ysj

2、纸质报告书获取途径:鄢陵县城市管理局。

信息公示单位:鄢陵县城市管理局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