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鄢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决定》(鄢政〔2025〕3号)有关规定和要求,县卫健委已对《鄢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鄢陵县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实施意见的通知》(鄢政办〔2022〕17号)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稿公示,公开征求修改意见。
本公示期2025年9月28日至2025年10月12日。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递交或以PDF形式通过邮箱(ylllwbgs@163.com)报送至鄢陵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老龄健康股。
地址:鄢陵县花都大道811号,联系电话0374-7361671。
公示期满后,若无异议我委将报鄢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审批。
附件:鄢陵县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
鄢陵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