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鄢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决定》(鄢政〔2025〕3号)有关规定和要求,县卫健委已对《鄢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鄢陵县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实施意见的通知》(鄢政办〔2022〕17号)进行了修改,于2025年9月28日至2025年10月12日在鄢陵县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共收到修改建议0条,在此对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