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依法划定了乡镇日供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区),2026年2月25日—2026年3月11日,鄢陵县政府通过鄢陵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划定乡镇日供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将鄢陵县千人以上饮用水源地区划对象、保护范围(区)进行了公示,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修改意见0条,在此对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许昌市生态环境局鄢陵分局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