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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局成立政务公开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05-15 16:25】   【阅读次数:】  【字号: 】  【我要打印

各自然资源所,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推进局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中共鄢陵县委办公室鄢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室文[2017]13号)和《鄢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的通知》(鄢政办明电[2017]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党组研究决定,成立鄢陵县自然资源局政务公开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周征(局长)

副组长:蒋喜旺(副局长)

  王会丽(办公室主任)

袁俊勇(政策法规监察股长)

苏卫波(耕地保护股长)

李军民(土地开发利用股长)

梁志勇(用途管制股长)

朱亚娟(土地调查股长)

陈峰博(信访股股长)

  方(空间规划股长)

张会敏(不动产大厅主任)

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系统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厅、市局、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建设计划,对政务公开工作管理有关的重大事项进行组织、协调和决策。

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其办事机构,具体承担局自然资源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蒋喜旺兼任办公室主任,王会丽兼任副主任,局办公室

各人员为工作人员,并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组织起草、修订政务公开相关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政务公开督查和整改工作,落实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协调处理政务公开工作有关的问题,办理政务公开工作日常事务。

三、有关要求

按照“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由分管领导负责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能部门,设立政务公开专管员,切实承担起政务公开管理职责,建立和完善相应制度,重点抓好安全责任制度、内容监管制度、应急预案、值班制度、政务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鄢陵县自然资源局

                     2023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