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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县自然资源局舆情引导处置工作机制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04-17 17:02】   【阅读次数:】  【字号: 】  【我要打印

关于印发

《鄢陵县自然资源局舆情引导处置工作机制》

    通     知

自然资源所,局属各单位:

《鄢陵县舆情引导处置工作机制》已经局信息化和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鄢陵县自然资源局信息化和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021630日    

 

 

 

 

 

 

 

 

鄢陵县舆情引导处置工作机制

 

为切实加强我县自然资源领域舆情引导处置工作,明确工作流程,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实效,维护鄢陵大局稳定,提升部门对外良好形象,结合我局实际,建立本工作机制。

一、加强舆情监测报送

1.局信息化和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涉自然资源领域舆情信息的全面统筹,组织协调各镇自然资源所、局属各单位,对网络舆情、社会舆情、媒体报道等实时进行监测,确保第一时间收集敏感舆情和预警信息,重要舆情信息及时报告局领导。

2.局信息中心负责统筹并组织全系统网络舆情监测,重点监测耕地保护、土地收储、闲置土地、批而未供、不动产登记、安全事故、意识形态等热点敏感问题。负责积极与县委网信办、公安部门加强沟通对接,发挥技术优势,确保及时发现敏感问题,特别是行动性、煽动性及内幕性信息。

3.局信息中心负责监测搜集上级和外地新闻报刊类及广播电视类媒体报道的涉及鄢陵自然资源的舆情信息,并及时报告局信息化和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4.各镇自然资源所,局属各单位建立舆情信息快速通报机制,指定一名网络信息专员,对本部门发生的热点敏感问题和有可能影响政治安全、社会稳定的舆情风险点加强监测,进行分析研判后,报局信息化和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各镇自然资源所,局属各单位出台重大政策措施、开展重大工程项目、公布重大发展规划,以及开展其他可能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工作,要加强与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对接,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对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要报市局及县党委宣传部、网信部门掌握。

二、加强舆情风险排查

由局信息化和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定期召开舆情研判处置联席会议,围绕全系统工作重点,结合不同时期社会热点难点,召集相关股室,排查舆情隐患和苗头,重点排查征地拆迁、耕地保护、土地利用、安全生产、土地执法、干部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前制定应对预案,实现关口前移,抓早抓小,为舆情应对处置赢得先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县委网信办及公安部门的沟通对接,对本地本系统可能诱发舆情的风险隐患进行经常性排查,采取针对性措施,把风险和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

三、加强舆情研判督办

1.健全舆情信息研判和交办督办制度。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发现热点舆情,即时向涉事乡镇、涉事股室告知交办;针对热点敏感问题,根据信息来源、媒体报道情况、网上舆情动向、社会公众和相关舆论反应等,会同涉事乡镇和股室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分级分类督办意见。

2.对于关注度较高,但敏感度较低,能在短时间内消解平息的一般舆情,涉事乡镇自然资源所和股室按照日常工作机制开展线下处置和舆论引导。

3.对于关注度和敏感度高、影响范围广,有可能引发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舆情,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及时上报市局、县委县政府领导及县委网信办的同时,提出处置督办意见,即时向涉事地方、涉事部门告知交办,指导涉事地方和部门做好线下处置和舆论引导工作。

4.对于突发重特大事故,影响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全县工作大局的特别重大舆情,在市局及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加强与县委网信办及公安部门的沟通对接、听取处置意见的同时,会同涉事部门、新闻媒体等进行舆情引导处置,统筹组织开展信息发布、新闻报道、舆论引导、媒体服务管理和负面舆情管控等工作。

四、加强舆情引导处置

1.做好线下问题处置。按照“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原则,坚持线下问题处理是化解舆情的前提和基础,涉事部门要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及时解决舆情所反映的问题,釜底抽薪,以快速的事件处置平息舆情的热度,消解舆情炒作的空间。

2.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舆情发生后,负责处置舆情的部门承担信息发布首要责任,在县委宣传部的指导下,按照“快讲事实、重讲态度、慎讲原因、多讲措施”的原则,确定对外发布口径,通过新闻稿、新闻发布会、媒体采访、官方信息平台发布、组织专家解读等形式,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全面发布信息,有针对性地回应舆论关切,解答公众疑虑。

3.主动做好媒体服务。在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和重大敏感舆情处置中,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事件处置部门要在县委宣传部的指导下要做好媒体服务工作,主动提供新闻信息,动态更新事件发展情况,切实规范稿源,防止发生次生舆情。对进行客观真实报道的媒体记者,要主动提供服务;对违法违规采访报道的媒体记者,报请宣传部门协调或依法依规处置。

4.精准做好舆情调控。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涉事股室要从有利于舆情整体平稳和有效处置出发,主动研判舆情态势,界定舆情性质和影响范围,注重引导和调控相结合,确及时向县委网信办上报。重大舆情发生后,涉事股室及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会同县网信、公安等部门加强网上监测,对借机生事、造谣传谣等行为及行动性煽动性等有害信息,要及时发现查处,切实加强管控。

五、压实舆情处置责任

1.自然资源所,局属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承担起舆情引导处置主体责任。作为评价工作、考核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指标。对未落实舆情处置督办要求,不回应、不发布重要信息或应对迟缓、引导不力的,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上报局党组予以通报批评;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欺骗公众,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2.各股室信息安全专员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宣传纪律,严格落实舆论管控指令。加强对各股室(所)工作人员的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监管,及时清理有害信息;加强网络直播管理,坚决杜绝违规开展突发事件直播等行为。

3.提升与媒体打交道的能力。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及各股室信息安全专员要善待媒体、善用媒体,不断提升与媒体沟通的能力和技巧,积极加强与新闻媒体、网络媒体的联系,建立和保持良好关系。遇有舆情发生时,及时把本单位采取的措施和问题处理情况,要通过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县委网信办,及时向媒体反馈,争取媒体的理解和支持,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进行舆论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