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鄢陵县教育体育系统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 规范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在发生食品 安全事故中的应急处理工作, 及时、妥善、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学校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教体系统和谐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河南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许昌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鄢陵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结合教体系统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事故分级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分四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Ⅰ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Ⅱ )、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Ⅲ) 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Ⅳ)。
1、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Ⅰ 级)
危害特别严重、扩散性特别强、社会影响特别大,事态非常复杂,对本省食品安全、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 需要在国务院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的领导下,由省委、省政府统一组织协调,进行紧急控制和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对包括河南在内的 2 个以上省( 区、 市) 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超出本省处置能力的;
(3)发生跨境( 香港、 澳门、 台湾)、 跨国食品安全突发事故且涉及本省,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4 )国务院认为需要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 责处置的。
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Ⅱ 级)
危害严重、扩散性强、社会影响大、事态复杂,对本省或部分区域食品安全、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需要组织全省各有关单位进行紧急控制和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 病患人数 100 人以上并且出现死亡病例的;
(2) 出现 10 人以上死亡病例的;
(3) 涉及 2 个以上县( 区)范围,超出县( 区)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
(4)省人民政府认定的其它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故。
3、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Ⅲ级)
危害较严重、扩散性较强、社会影响较大,事态较为复杂,对本省一定区域内食品安全、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需要调度个别部门参与并且调度市(县)力量和资源进行处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全县,给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病患人数 50 人以上,但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出现 3 人以上、10 人以下死亡病例的;
(4)市人民政府认定的其它较大食品安全突发事故。
4、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Ⅳ级)
危害性、 扩散性、 社会影响不特别显著, 事态比较简单, 仅对较小区域内食品安全、 社会经济秩序造成危害或威胁, 需要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力量进行处置, 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 1) 事件影响范围涉及某个部门或 2 个以上乡 ( 镇), 给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带来危害的;
( 2) 病患人数 30 人以上、 50 人以下, 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 3) 出现死亡 2 人以下病例的;
( 4) 县人民政府认定的其它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四、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教育体育局机关、 直属单位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培训托幼机构( 以下简称学校)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五、工作原则
( 一) 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和“辖区负责制”的原则,各级各类学校发生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县教育体育局在县委、 县政府的领导下,协同相关部门,负责做好事故处置和指导、 督促检查工作。学校应当把食品安全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 对学生进行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知识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 救与 互救能力。学校要成立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各学校校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同时制定应急预案,完善保障措施,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协作。县教育体育局成立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学校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 指导、督促事发学校的应急处置工作。
( 二)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县教育体育局和学校必须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人员 分工,做到群防群控,同时加强与 其他职能部门的联系沟通,建立快速反应机制。 一旦发生突发食品安全事故, 要根据事故类型、级别等因素迅速启动相应预案,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减少各种损失。
( 三)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工作实行预防为主、 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加强信息收集和研判,从细节抓起, 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研究、 早解决,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应急反应水平,落实应急预案保障措施。从制度、组织、物质等方面做好充分准备,确保预案一旦启动即能有效实施。
( 四)区分性质,处置得当。处置突发食品安全事故要根据事故类型、级别等因素采取相应对策,积极化解矛盾, 做好善后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对师生的诉求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行。按“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 可分不可结”的原则进行疏导;对煽动闹事的人员要依法处理,确保社会稳定。
六、工作机构
(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鄢陵县教育体育局处置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其他党组成员及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主要工作职责:及时组织、指挥和协调各方面力量,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降低事故的损失;组织召开突发事故处理紧急工作会,确定突发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决定启动分级应急预案;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生活、教学秩序等工作; 检查督促各部门责任人做好各项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工作。
(二)、工作机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建立非常设的 6 个工作组。
1、领导小组办公室:
(1)工作机构:由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副局长任组长、体卫艺股股长任办公室主任,各镇中心校校长、县直学校校长为成员。
(2)主要工作职责:完善教育体育系统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突发事故发生后,及时了解事故情况,向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并及时传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指令。
2、综合协调组:
(1)工作机构:由分管局办公室的局领导任组长,法规股股长、安全工作股股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为成员 。
(2) 主要工作职责:综合信息,及时向领导和上级部门汇报突发事件情况及应急处理的信息;传达上级部门和领导的指示精神;协调各专业应急机构、专家和专业救援队伍以及相关单位开展工作;对涉及的相关学校和部门及时进行通报、联络和协调等。
3、现场处置组:
(1)工作机构:由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副局长任组长, 安全管理股人员 ,基础教育股股长、体卫艺股股长、职业和成人教育股股长、体育股股长为成员 。
(2)主要工作职责:接到领导小组指令后,立即赶到现场,及时引导疏散人员前往安全地带;协调公安及单位保护事发现场,稳定师生情绪,维护事发现场的治安秩序,实施救援或维稳行动,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援现场;维护事故现场秩序,协助医疗救护人员对中毒人员及时施救;组织、指挥和协调有关责任单位开展人员救护、疏散和财产的保护,把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4、物资保障组:
(1)工作机构:由分管财务的副局长任组长,计财股股长为成员 。
(2)主要工作职责:根据专业应急需要或现场指挥部要求,及时提供必要的资金各类应急物资等。
5、事故调查组 :
(1)工作机构:派驻纪检组组长任组长,人事股股长、教师教育股股长为成员 。
(2) 主要工作职责:调查事故的原因和救援过程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根据事件的性质依据相关法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提出责任追究、评估损失和援助范围等方面的意见;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指导学校总结事故发生及应急救援的经验教训。
6、善后工作组:
(1)工作机构:由分管督导室的局领导任组长,组织工作股股长督导室人员为成员 。
(2)主要工作职责:负责事后现场清理;按规定负责协调理赔工作和安抚工作,避免次生事故发生。
七、应急处置原则
1、快速反应原则。处置突发食品安全事故要坚持一个“快”字,信息上报要快,部署控制要快,预案落实要快。
2、现场指挥原则。突发事件发生后,指挥人员要亲临现场,全面掌握情况,准确分析形势,果断做出判断,实施正确指挥。
3、设置警戒原则。突发事件一旦发生,要迅速疏散现场周边人员 ,设置警戒,保护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4、 降低损失原则。处置方案要妥当,要以维护政治稳定、 社会安全,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为工作重点,力求做到尽量减少社会影响,减少人员伤亡 降低危害。
5、装备保障原则。要为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应急广播、防毒面具、安全头盔、警戒带、袖章标识、疏散标志、应急灯、 对讲机、强光手电、电嗽叭、消防器材及值班车辆等必要的装备保障。
6、协调配合原则。指挥部相关工作人员要明确职责任务,按照预案分工,互相协调、通力配合,对突发事件进行妥善处置。
7、追究责任原则。依据处置突发事件预案中指挥部及各组职能任务,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对因未能落实预案而造成突发事件发生的人员,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八、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办法
(一)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处置办法
1、学校要做好食堂、食品仓库、供水等重点场所的严密管理工作,防范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2、发生学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后,学校应立即采取下列措施:立即停止供餐活动;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 工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配合有关部门对共同进餐的学生进行排查;与中毒学生家长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根据相关部门要求,采取必要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3、学校应在 2 小时之内,向卫生、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报告。不得擅自发布食品安全事故信息。
(二)突发后勤保障安全事故的处置办法
1、学校后勤要做好重点场所及重点部门的事故防范工作, 落实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各种设施安全运行。
2、发生重大事故,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要立即到现场组织抢救抢修,控制事态发展,必要时请有关职能部门支持。
3、饮食( 供水)供应必须有相应保护措施,发生污染要立即停用,保护现场并请卫生防疫部门检验处置。
九、善后与恢复
应急处置和救护活动结束,工作重点应转向善后恢复,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
(一)做好伤亡人员的治疗、抚恤( 赔偿)工作,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协助向保险公司联系赔偿。
(二)尽快查明事故原因,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公布,积极疏导师生员工情绪,切实消除心理障碍,稳定校园秩序。
(三)总结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检查学校设施设备和管理环节,及时整改安全隐患,避免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四)及时追究事故中失职、渎职行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配合公安部门作好涉及刑事犯罪的侦破工作。
十、应急救援程序
(一)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
(二)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食品安全事故通知( 报警) 后,必须在 5- 10 分钟内向县教育体育局和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并及时向公安、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
(三)县教育体育局应急指挥部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
根据事故情况在 1 小时内及时向县委、 县政府及市教育局汇报,并且指挥部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 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四)学校应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组织现场师生撤离危险区域至安全地带,保护好贵重物品,保护好事故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上报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五)对缓报、瞒报、谎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有关法律规章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一、信息报送与发布
(一)信息报送
1、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学校发生(发现)突发食品安全事故 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县教育体育局和当地党委、政府报告。
(2)准确:信息内容必须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事件发展变化的情况应及时续报。
2、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
(1) 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 涉及人员 、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等) ;
(2) 事件的原因、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发展趋势估计;
(3) 学校、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已经采取的措施;
(4) 公众及媒体等方面的反应;
(5) 事件处置过程和结果;
(6) 其他需要报送的事项。
(二) 信息发布
严格信息发布制度。对外发布信息的按程度审定,重大信息发布须请县委、县政府或相关部门审定,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把握好舆论导向。
十二、 附则
(一) 本预案是县教育体育系统处置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 各级各类学校应遵照执行。学校要进一步修订完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报县教育体育局备案。
(二) 本预案由县教育体育局制定并负责解释。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