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部门:落户地派出所或其他户政窗口
办理条件: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使用权,且符合迁移政策的。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办理地址:各镇派出所户籍室
联系电话:安陵镇派出所0374-7726780、柏梁镇派出所0374-7682110、陈化店镇派出所0374-7767009、大马镇派出所0374-7726870、只乐镇派出所0374-7726862、望田镇派出所0374-7627110、陶城镇派出所0374-7651110、南坞镇派出所0374-7640989、张桥镇派出所0374-7636136、马栏镇派出所0374-6097110、马坊镇派出所03747726811、彭店镇派出所0374-7669699。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冬: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理流程: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户政窗口办结。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迁入人员户口簿;
3、居民身份证;
4、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相关证明材料;
5、直系亲属随迁的,需提供证明双方关系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