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部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派出所
办理条件: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届满或者丢失的。
办理时限:30日内
收费依据及标准:丢失补领40元/证;到期换领20元/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的规定。
办理地址:各镇派出所户籍室
联系电话:安陵镇派出所0374-7726780、柏梁镇派出所0374-7682110、陈化店镇派出所0374-7767009、大马镇派出所0374-7726870、只乐镇派出所0374-7726862、望田镇派出所0374-7627110、陶城镇派出所0374-7651110、南坞镇派出所0374-7640989、张桥镇派出所0374-7636136、马栏镇派出所0374-6097110、马坊镇派出所03747726811、彭店镇派出所0374-7669699。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冬: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理流程: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户政窗口)申领,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所需材料: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护照、机动车驾驶证等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身份证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