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鄢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级
2023-02-28 2023-10-31 11:02

关于廉租住房租赁租赁补贴申请条件及办理流程的公告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3-10-31 11:0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鄢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的公告

 

按照县政府工作部署,廉租住房租赁补贴面向符合条件的城区(含安陵镇、柏梁镇)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最低收入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县城区常住城镇户口;

2、经民政部门认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

3、家庭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内;

4、家庭成员三年内无商业用房、工商注册、纳税、车辆等信息;

5、申请人在县城区内未享受政府其他保障性住房;

6、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7、申请人年满18周岁。

二、申请资料

1户籍证明: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复印件;

2收入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状况证明;

3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

4、申请人为非户主的,应出具其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书面委托书;

5、申请人家庭成员一方户籍不在本县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未享受保障性住房政策的证明;

三、办理程序

1接受保障对象申请;

2、对申请家庭申请资格进行联合审核并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按符合条件实施;

3确定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人员家庭;

4确定补贴标准;

5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公示并发放;

四、咨询地点及电话

1咨询地点:县城梅里路29

2咨询电话:7168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