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定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
2.申请主体:个人、法人
3.审批部门:市政管理处
4.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5.收费情况:不收费
6.材料要求:
① 挖掘城市道路许可申请表原件一份;
②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规划部门批复文件复印件一份(需比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③ 施工图纸技术设计材料原件一份;
注:所提交资料应为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应当加盖产权单位公章。
7.受理地点:行政审批中心住建窗口
8.联系电话:13069549678
1.设定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
2.申请主体:个人、法人
3.审批部门:市政管理处
4.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5.收费情况:不收费
6.材料要求:
① 挖掘城市道路许可申请表原件一份;
②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规划部门批复文件复印件一份(需比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③ 施工图纸技术设计材料原件一份;
注:所提交资料应为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应当加盖产权单位公章。
7.受理地点:行政审批中心住建窗口
8.联系电话:13069549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