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事项
事项内容:鄢陵县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二、公开内容
(一)政策依据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严格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通知》(豫财农水〔2022〕9号)。
(二)补贴对象及范围
补贴对象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含农场职工)。补贴面积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基础,结合二轮承包耕地面积,实行排除法进行调整,据实核减改变耕地性质的面积。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修建道路)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复耕地)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村组集体耕地(机动地)、非农户及非本地户承包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经确权的国有农场耕地,根据农场职工与国有农场签订的承包、租赁等合同(协议)参照上述排除法调整后的面积兑付补贴资金。
(三)补贴标准
根据上级下达的年度补贴资金和全县申报的补贴面积确定统一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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