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事项
事项内容:鄢陵县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二、公开内容
(一)政策依据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农水〔2025〕97号)。
(二)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含农场职工)。
(三)补贴面积的界定。
补贴面积以县(市、区)人民政府确认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面积为基础,尚未完成确权登记工作的地方以二轮土地承包面积为基础,据实核減改变耕地性质的面积。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的耕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不得再给予补贴,对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不予发放补贴。经确权的国有农场耕地,根据农场职工与国有农场签订的承包、租赁等合同(协议)参照上述排除法调整后的面积兑付补贴资金。
(四)补贴标准
根据上级下达的年度补贴资金和全县申报的补贴面积确定统一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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