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鄢陵县应急管理局 县级
2022-07-22 2022-11-26 11:16

鄢陵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2-11-26 11:1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各镇(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县气象台预报,4日夜里到5日,我县有一次明显降雨过程,全县阴天有大到暴雨,局地伴有雷暴大风(7~8级),降雨量30~50毫米、局部50~80毫米,最大小时雨强20~40毫米。

为切实做好本轮降雨过程防范应对工作,根据《鄢陵县防汛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版)有关规定,经会商研判,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自7月4日17时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认真执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强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提示信息,突出抓好中小河流险工险段、病险水闸、涉水工程等薄弱环节防范,强化城市内涝、涵洞、地下空间管控,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切实防控大雨带来的风险,严格按照关、降、停、撤、拆“五字要诀”的要求,做好灾害应对和人员转移避险准备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级防汛责任人要立即上岗到位,24小时值守;各级抢险救援队伍严阵以待,确保险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

附件:启动IV级应急响应工作措施

2022年7月4日


附件

启动IV级应急响应工作措施

一、县应急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在应急指挥中心值班值守,水利、住建、气象等重点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在本单位值班值守,各镇党政负责同志要在岗在位。

二、气象部门密切关注降雨发展态势,及时提出建议、会商研判。水利部门加强对河道的监测,密切关注上游河道来水变化和上游流域降雨过程,及时提出应对措施,做好对上游来水的水情监测和分析。

三、公安交管、城管、水利部门要针对涵洞等易积水地方加派专职人员值守,及时抽排积水,保证交通安全,如积水过多,适时采取封路、断行措施,严防发生溺亡事故。水利、住建、人防等部门要针对易积水小区、城区河道、地下空间等提前布置人员和排涝设备。其他防指成员单位根据各自防汛职责做好强降雨应对准备工作。

四、各镇(区)和县防指相关成员单位要认真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通信畅通、指令畅达,确保各类信息及时传递。严格落实信息上报制度,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增强信息报送的主动性、敏感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