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水利部《用水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和县域用水总量核算方案,根据取用水户上报信息以及用水定额等数据,按省、市时间节点要求,精准完成数据的上报工作。截止目前,我县纳入全国用水统计系统名录的取水单位601家。其中,农饮类:41家,规模以上的22家,许可水量406万立方米,实际取水量343.28万立方米,规模以下的19家,许可水量153万立方米,实际取水量148万立方米;农灌类:382家,许可水量8417.8万立方米,其中规模以上的有381家,规模以下的有1家;工业、服务业:178家,其中规模以上的有 19家,许可水量319.5万立方米,实际用水量122.18万立方米。规模以下的157家,许可水量197.88万立方米,实际取水量53.87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