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和市河湖长办的精心指导下,鄢陵县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期治水方针为指导,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积极推进幸福河湖建设,河湖生态环境明显得到提升。现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履行河湖长职责。鄢陵县落实河湖长制工作总河(湖)长由县委书记、县长担任,副总河(湖)长由县委副书记和分管副县长担任,共设县级河湖长11名、镇级河湖长64名、村级河湖长253名。以地方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健全县镇村三级河湖长全覆盖的管理体系,县河长办每季度向成员单位下发巡河提醒函,提请县级河湖长巡河,做到边提醒、边巡河、边整改,确保河湖有人管、管到位。截至目前,县(117次)、镇(1263次)、村(2.2万次)三级河湖长共开展巡河2.3万次。
(二)完善工作机制。依据我县河湖管理现状,先后制定了《鄢陵县2023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鄢河5号)、《鄢陵县河长制工作制度》(鄢河办2号)、《县级河湖长调整方案》(鄢河办3号)、《2023年度鄢陵县河湖长制工作县级考核方案》(鄢河办2号)、《鄢陵县基层河湖长履职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鄢河办4号)等文件,印发县级河长巡河工作开展等相关内容简报23期,构建管理有效、协调有序、保护有力的“河湖长制”落实机制,进一步推动基层河湖长制“落地生根”。并积极推进市、县、镇三级河湖长“问题、任务、责任”三个清单,推动各级河湖长尽职履责。
(三)持续清理四乱。把清四乱工作与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开展河道专项整治,今年以来共清理河道185.8公里,清理垃圾4046立方米,清理违建67平方米,清理河道漂浮物632立方,清理阻水林木6万棵,出动人员1479次/人,出动机械271次/台,投资资金126.3万元。
(四)强化督导检查。坚持把强化督查督办作为推动河湖长制工作落实的有效手段,建立“每周一统计、每月一通报、每季一提醒”的工作机制。县级不定期暗访督导检查,下发整改通知单23份,整治“四乱”问题60处;排查省级疑似河道四乱图斑47处,已全部核实属非四乱问题。省级累计暗访问题23项,已整改22项,剩余1项正在按时间节点积极整改。市级累计暗访问题40项,已全部整改到位。扎实实施“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模式,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新路径,跟踪督办,下发检察建议书7份,有效解决河湖“四乱”问题。
(五)建设幸福河湖。按照省、市、县第一总河湖长、总河湖长共同签发的《关于开展幸福河湖建设的决定》(总河长第5号令)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申报鄢陵汶河作为市级幸福河湖建设,制定建设方案,积极筹措资金,投资502万元对汶河建设街桥危桥进行拆除重建,并对河长制标识宣传等进行建设完善。
(六)开展健康评价。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建立河湖健康档案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与市级相关部门对接,对2024年需完成的9条河道(康沟河、双洎河、汶河大浪沟、清流河、清潩河、五里河、鸡爪沟、幸福沟、白潭沟)进行河湖健康评价,建立河湖健康档案。11月初委托第三方公司依据《河湖健康评价指南(试行)》(第43号),对我县9条河道岸线自然状况、水质优劣程度、公众满意度等进行了测评。
二、主要措施
(一)水灾害防御。一是及时完善各项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维修养护大中型水闸;二是加强河道隐患排查,登记造册,制定措施;三是全面清点规整、更新补充防汛抗旱物资;四是严格落实24小时防汛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防汛工作“123”“321”要求,确保信息上下畅通;五是成立防汛专家组、民兵应急连及抢险队伍开展防汛知识培训,参加全县防汛应急演练和超标准洪水调度演练,确保度汛安全。
(二)水生态修复。充分利用现有河湖引水渠系,坚持大中小微并举、蓄引提调结合的原则,综合利用黄河、南水北调、贾鲁河、清潩河等水资源,科学引水蓄水调水,全县累计调配水资源1300万立方米,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生态效益和补源效益,进一步改善水生态环境。同时,对入境水质进行适时监测,我县清流河周桥闸、双洎河北姚家两个出境断面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3类标准,大浪沟崔马桥达到4类标准,地下水水质达标率为100%。
(三)水资源管理。对纳入取水管理单位,严格执行核准的计划取水量,严禁超计划用水,不越过全县水资源可利用总量红线;加强对排污口的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不超过全县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加强对鹤鸣湖、南水北调中心水厂水源地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防止水污染;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遏制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产出、低效益的工业行业发展和用水浪费行为,地下水资源实现合理有序开发利用。
(四)水污染防治。组织职能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不定时对所有涉水单位污染排放状况进行全面排查,我县二级河已纳入河长制管理,该河段污水处理厂已进行升级提升,确保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我县河湖长制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具体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因该项工作涉及面比较广、任务量大、内容繁琐,部分镇村河湖长有畏难情绪;部分群众保护河湖环境主观意识还不强,监管难度比较大。下一步,将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完善河湖组织体系。建立完善河湖长动态调整机制和河湖长责任递补机制,确保组织体系与日常监管紧密结合,切实加强河湖日常巡查管护,打通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
(二)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压实各级河湖长责任,加大督查暗访力度,以提升河湖水生态环境质量、稳定性和“六化建设”为目标,常态化开展“清四乱”行动,加大综合执法力度,不断巩固提升河流整治成果,全力打造幸福河湖。
(三)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严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三条红线”管控要求,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和管理,保障全县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充分利用现有河湖引水渠系,科学引水蓄水调水,发挥水资源的生态和补源效益,进一步改善水环境。
(四)严格强化落实责任。严格考核督查制度,对督查中发现的的问题及时反馈,限期整改,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按照省、市年度考核要求,制定方案,强化责任,抓好落实,确保我县河湖长制工作顺利开展。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