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鄢陵县安陵镇人民政府 乡级
2021-08-09 2022-12-28 15:28

鄢陵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2-12-28 15:2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2021】第70号 

为保障我县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位于北大街以东、北街社区地以南、北街社区地以西、鄢陵县税务局地和鄢陵县检察院地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鄢陵县安陵镇北街社区。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住宅用地,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由鄢陵县人民政府委托安陵镇会同农业农村、人社、自然资源、林业等相关职能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鄢陵县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鄢陵县人民政府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