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流程
一、受理范围:
参保人员死亡或已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应当进行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二、受理时间:
全年办理(节假日、休息日及特殊情况除外)
三、办事材料:
1. 死亡人死亡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火化证明;
2. 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农村信用社银行卡或社保卡。
四、办理流程
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注销申报手续。并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上签字、签章。
村(居)委会每月按规定时间将本月待遇申领人员材料汇总上报至镇(街道)保障所,保障所复核并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内进行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