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鄢陵县安陵镇人民政府 乡级
2022-11-26 2022-11-26 19:03

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2-11-26 19:0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即免费发放课本、免杂费、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现结合我安陵镇中心校实际制定我镇2022年秋季实施方案。

一、基本政策

(一)资助对象

“两免一补”的资助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在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就读,符合“两免一补”资助条件的学生,按规定享受“两免一补”资助政策。

(二)资助对象的确定原则

各县(市)、区要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本方案的基本政策,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两免一补”资助对象的界定标准和办法,确定受助对象。资助对象每学年在秋季确定一次。

“两免一补”的资助对象按照扶贫工作确定对象:持有农村特困户救助证家庭的贫困学生;因天灾人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家庭的贫困学生;父母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学生:父母离异或丧父、丧母等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学生。对符合资助条件的革命烈士子女、独生子女、少数民族家庭女以及艾滋病家庭子女给予优先照顾。非农业户口家庭、财政供养人员家庭的子女不能纳入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助范围。

(三)资助对象的确定程序

第一,学校通过有效途径公布资助信息,包括资助政策、资助名额、资助程序和申诉程序等。

第二,学校组织符合资助条件并希望获得资助的学生填写申请书。申请书内容主要包括:学生基本情况、学生家庭基本情况、申请资助项目及申请理由。

第三,学校成立由学生家庭所在村委会成员代表、学生家长代表和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评审小组,按照政策规定和相关办法进行评审,初步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学生来自较多村组的学校可以成立若干个评审小组。

安陵梁镇各中小学要认真制定“两免一补”资助对象的界定标准和办法;严格按照资助对象的界定标准、办法和程序,组织确定资助对象;组织免费发放教科书、免收学杂费和发放贫困寄宿生生活费,严禁截留挪用;落实严禁对学生预收教科书费、杂费和对受助学生再收费;建立健全“两免一补”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要各司其职,紧密配合,确保“两免一补”工作的顺利实施。对资金管理不到位和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群众反映较大、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