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鄢陵县大马镇人民政府 乡级
2022-03-25 2024-12-26 10:43

关于印发2022年鄢陵县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和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4-12-26 10:4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局机关相关股室:

现将《2022年鄢陵县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和《2022年鄢陵县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22年度鄢陵县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量化考核细则(试行)

鄢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5日


2022年鄢陵县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22年,鄢陵县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市局和县局决策部署,深入分析当前全县餐饮食品安全形势,持续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和校园食品安全守护两大行动,压实餐饮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行业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不断加大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时段的突出问题整治力度,降低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风险,顺利实现全年工作目标。

一、持续做好餐饮服务环节疫情防控工作

(一)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进 口冷链食品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查验“三证一码”并扫码入库, 做好外包装消毒和贮存工作,加强一线从业人员的个人防护和健 康监测。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强餐 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加工制作食品做到生熟分开、荤素分开、 烧熟煮透,严格餐饮具清洗消毒。

二、持续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三)落实餐饮服务提供者主体责任。督促指导餐饮服务提 供者建立完善符合实际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开展自查自 纠,及时消除问题隐患。深化明厨亮灶建设和“6S”管理,提升规范化管理标准,切实实现区域设置合理、设施设备到位、物品定区定位、标签标示明显、卫生干净整洁、人员操作规范,助力餐饮业提档升级,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四)开展“餐饮服务规范年”活动。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连锁餐饮企业总部配齐食品安全管理 机构和人员,通过参加直播教学,常态化组织线上线下学习考核 等方式,加强对餐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餐饮从业人员、外卖配 送人员的食品安全常识培训,切实做到知法、学法、懂法、守法, 确保餐饮服务全过程符合操作规范。

(五)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指导各市场监管所按照《河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根据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业态、经营方式、规模大小及出现问题类型等因素,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科学分类,全面实施分类监管,提升监管效能。指导行业协会开展量化分级评定工作。

(六)继续开展“周二查餐厅”活动。围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不断丰富活动形式、优化活动效果、深化餐饮食品安全监管领域“我为群众办实事”成果,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持续深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

(七)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压实食品安全校(园)长 负责制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以下简称“校外供餐单位”) 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指导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定期开展 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强化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加强日常食品安全 管理。

(八)继续推进智慧监管。扩大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互 联网+明厨亮灶”覆盖面,提高在线率,并以此为基础融合智慧监管功能,进一步提升监管效果。

(九)开展春秋季开学风险隐患排查。对学校食堂、校外供 餐单位和校园周边餐饮门店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深入排查食品 安全风险隐患,严惩重处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主动公开查处 结果,加强信用监管。

四、突出重点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

(十)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督促网络餐饮服务 第三方平台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入网商户和配送过程 管理,确保配送过程不受污染,保证线上线下餐饮同标同质。鼓 励结合实际,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十一)规范连锁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督促连锁餐饮企 业总部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对企业食品安全负总责,建立健全覆 盖从总部到门店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定期对总部、中央厨房、 配送中心、门店等环节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 题和舆情反映的同行业其他企业食品安全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防范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十二)加强小餐饮和农村餐饮治理。加大对小餐饮、城乡 结合部和农村地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管力度,积极指导食品安 全条件较差的单位进行升级改造,切实完善管理制度,配齐硬件 设施,规范经营行为,全面提升小餐饮和农村地区餐饮食品安全 水平。持续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加强农村流动 厨师培训和管理,推动各方责任落实,筑牢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 全风险防控体系。

(十三)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监管。聚焦学校、养老机构、 医疗机构、建筑工地、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单位食堂以及高速公路 服务区、旅游景区、车站、农村集体聚餐等重点区域和环节,节假日、中高招、旅游高峰期、重大活动期间等重点时段,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强化风险排查,有效防范餐饮食品安全风险。及时发布餐饮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信息,提升群众食品安全风 险防范能力。

五、落实餐饮服务日常监管职责

(十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深 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河南 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管理办法》《河南省食品小摊点备案管理办 法》等,便民、高效实施食品经营许可和小经营店登记、小摊点 备案工作。

(十五)落实监督检查任务。及时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严格按计划落实检查频次和检查内容,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曝光力度,实施联合惩戒。加强工作督促指导,压实各级属地管理责任。

(十六)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监督。加强组织协调和 监督指导,督促各监管所强化责任担当,按照《河南省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要求,开展食品安全保障监督工作,确保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

(十七)加强宣传引导和应急处置。广泛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多渠道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升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做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规范食品安全事故或疑似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送,严守校园食品安全底线。

(十八)大力提升能力作风。按照“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部署,深入学习研究,进一步锤炼政治素质、提升专业能力、转变工作作风、守牢廉洁底线、加强改革创新,推动全县餐饮食品安全监管顺应餐饮业发展新形势、群众消费新需求,切实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

六、继续倡导健康文明饮食

(十九)做好制止餐饮浪费和禁食野生动物等工作。继续配 合有关部门推动餐饮服务提供者和集体食堂推行节俭用餐。落实 对餐饮服务提供者违反食品浪费情况的监督执法职责。倡导使用公 筷公勺、聚餐分餐、减少使用一次性餐具。做好禁食野生动物及 其肉制品和“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餐饮服务环节监管, 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强原料控制和管理。

七、强化目标考核

(二十)加强考核问效。到2022年底,餐饮服务提供者风险分级实施率达到100%;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豫食考核APP”注册使用率达到100%,其中,利用监督检查时机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抽查考核率达到100%,“6S”管理实施率达到90%;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90%;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其分支机构和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备案率保持在100%;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和中央厨房“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和前端设备在线率达到100%;建立HACCP或ISO22000管理体系的校外供餐单位达60%以上。县局将定期通报各辖区工作推进情况,并列入年度食品安全评议考核内容。(考核办法具体见附件)

2022年鄢陵县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为加强全县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提升餐饮质量安全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和《河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等规定,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的

突出问题导向,按照属地负责、全面覆盖、风险管理、信息公开的原则,通过日常监督检查、有因检查和专项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并消除餐饮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并解决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餐饮服务提供者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监管责任有效落实,提高餐饮食品安全效能和质量。

二、任务分工

(一)县局负责制定全县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计划;指导各市场监管所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县级随机抽查和有因检查等,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全年检查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少于120家,县局检查实施“一查双督”(既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主体责任,又督促下级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移交属地市场监管所;开展重点任务和重大专项整治等工作推进情况督查;落实市局交办的检查任务,对市局监督检查移交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整改、反馈。

(二)县局负责制定本辖区年度日常监督检查计划,明确工作重点、检查频次、时间安排、检查项目等内容,检查计划要符合风险分级和监督检查有关要求;按计划组织实施日常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依规处理,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整改到位;落实上级交办的检查任务,对上级部门监督检查移交的问题进行监督处理、整改、反馈。

三、检查重点

(一)重点区域。农村、城乡结合部、学校校园及周边、旅游景区及周边、商业区、车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等。    

(二)重点时段。党的二十大和全国“两会”等重要会议、节假日、“3·15”期间,春、秋季学校开学前后,中高招等。

(三)重点检查对象。学校、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建筑工地、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单位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家宴城等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农家乐等旅游接待单位,连锁餐饮企业、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其分支机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乡村集体聚餐点,近3年内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或引发过食品安全舆情事件的餐饮服务单位,1年内存在3批次及以上抽检不合格问题的餐饮服务单 位等。

(四)重点品种。米面制品、食用油、肉及肉制品、水产品、 进口冷链食品、蔬菜、水果、豆制品、调味品、饮品、乳制品、 凉拌即食食品、糕点、自制调味料、食品添加剂、各季节时令食 品、高风险食品及餐饮具等。

(五)重点内容。 

1.属地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情况;

2.餐饮服务提供者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3.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分级实施情况;

4.餐饮服务提供者自查和上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5.属地监管部门推行明厨亮灶和“6S”管理情况;

6.法律法规等规定应检查的其他内容。

(六)重点项目。 

1.是否持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或食品 小摊点备案卡从事餐饮服务,有无超范围经营行为。

2.是否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认真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食品安全自查、进货查验等食品安全制度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认真整改自查和上次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豫食考核APP”注册使用率应达到100%,监督检查时应对注册人员情况进行抽查,其中,全年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抽查考核率应达到100%,抽查结果记入检查结果记录。

3.有无采购、使用、加工来源不明、应检验检疫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超过保质期等国家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行为。

4.有无在加工制作过程中添加非食用物质或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

5.食品制售场所环境卫生,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清洗消毒、冷藏等设施设备配备及运行,从业人员卫生及健康状况是否符合要求;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及餐饮具清洗消毒和餐厨废弃物处理等是否符合要求;熟食卤味、凉菜等冷食类食品制售是否符合要求。

6.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其分支机构是否履行管理责任,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是否按要求公示有关证件,线上线下是否一致,是否严格落实配送过程管理。

7.是否严格遵守进口冷链食品、禁止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和长江禁渔专项行动有关规定。

8.有无其他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场监管所要根据本计划明确的监督检查任务和重点,结合本地实际严格对照落实。

(二)各监管所要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河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等相关规定进行检查,制作《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等文书,按要求归档、反馈和公示。

(三)各监管所要统筹安排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现场检查等各类监督检查,可根据每次检查实际确定重点项目,不断提高监督检查效能,尽量避免重复检查,切实减轻监管相对人和基层监管执法人员的负担。    

(四)县局将在完成每季度检查工作后一周内在系统内部通报检查情况和检查结果,并将每季度监督检查情况通报和整改处理结果报市局备案。

(五)监督检查执法人员要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形式主义,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准确、客观、公正,不得提前通知被检查对象,不得接受下级监管部门和餐饮服务单位的接待或馈赠。

附件

2022年度鄢陵县餐饮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量化考核细则

(试行)

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河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豫市监办〔2021〕133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精神,为督促各辖区进一步履行监管责任,加强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全面提升全县餐饮食品安全质量,严防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及食品安全舆情事件发生,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 考核项目及分值

共分三项,基础项、加分项、否决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础考核项,满分15分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精神要求实施日常监管,要依法建立完善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满分3分。评分方法,每个监管所辖区随机抽10户,一户未检查、未建立信用档案扣1分,信用档案不完善扣0.5分,扣完为止。

2.专项整治完成情况,按要求推进工作和及时上报各类总结报表,满分2分。评分方法,一次专项整治未开展或漏报扣1分(截止上报时间未上报视为未开展),扣完为止。 

3.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满分10分。

a:餐饮服务提供者风险分级实施率达到100%得1分;

b: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90%得2分(根据各所监管底数与上报覆盖情况打分);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和前端设备在线率达到100%得2分(根据舌尖安全网显示情况打分),总计4分;

c: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医疗机构食堂、大中型餐饮单位“6S”覆盖率达到100%,得3分;除以上重点餐饮单位,小餐饮单位推进任务数为3家,完成得2分,多推进1家加0.5分。(县局餐饮股根据验收情况打分)

d: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豫食考核APP”注册使用率达到100%,其中,利用监督检查时机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抽查考核率达到100%得1分。

(二)加分项

1.开展周二查餐厅活动,每开展1期活动加2分。

(三)否决项

年度内出现一次食品安全事故,年度考核为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