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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温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1-08-25 17:15】   【阅读次数:】  【字号: 】  【我要打印

各镇中心校:

为深入贯彻《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温暖工程”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财[2021]266号)精神,进一步改善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防寒取暖保障条件,营造良好学习生活环境,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1年冬季供暖前,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全部达到取暖要求,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寄宿生温暖过冬。

二、实施原则

(一)扎实开展,稳步推进。结合2020年各镇中心校上报备案的《河南省农村中小学冬季供暖情况统计表》,对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开展详细的摸底调查,按照轻重缓急,安排项目实施,切实解决最困难、最急需的学校供暖问题。

(二)因地制宜,安全适用。对已经实施供暖学校的项目建设费、维护费、电费等进行认真调研分析,选择合理供暖方式,确保供暖设施经济、安全、清洁、实用。

(三)注重环保,节约能源。按照环保要求,对原有供暖设备进行清洁改造,采用电能替代产品,确保采暖设备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三、组织实施

(一)前期准备阶段(7月30日—8月31日)。召开专题会安排部署,充分摸清学校供暖底数,考察市场供给方式,结合资金预算,评估使用效果,科学编制实施方案,并对方案进行论证。

(二)项目实施阶段(9月1日—11月5月)。办理项目前期审批手续,11月5日前完成设备购置及安装,并完成设备调试及试运行,确保供暖期全部投入使用。

(三)项目验收阶段(11月6日—11月10日)。整理完善资料,完成项目决算审计,县教体局、财政局逐校进行评估验收。做好省、市抽查检查准备。

四、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协作单位:县财政局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县教体局负责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温暖工程”计划编制、备案、项目实施,评估验收,严把质量关,确保项目安全。县财政局负责省级下达资金的拨付、会同教体局对年度计划进行审核。

(二)加快建设进度。把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温暖工程”建设摆上重要日程,作为落实国家及省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的重要内容,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精心安排部署,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开辟项目“ 绿色通道”,最大限度压缩审批程序和时间,确保项目及时实施。

(三)加强监督管理。建立例会、督办等制度,加强项目建设精细化管理。要及时足额拨付资金,严禁挤占、截留、克扣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政府采购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规定,规范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鄢陵县教育体育局

鄢陵县财政局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