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鄢陵县教育体育局事业编制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全面客观准确评价鄢陵县教育体育局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效,鼓励大家履职尽责、勤政廉政、拉高标杆、争创一流,不断提升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河南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许昌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现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平时考核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坚持客观公正、精准科学,坚持注重实绩、奖惩分明,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简便易行。
二、平时考核的内容和指标
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平时考核以个人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德、能、勤、绩、廉日常表现,重点考核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阶段工作目标的情况,以及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的表现等。
1.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个人品德及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方面的政治素质及品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信念,政治方向和政治鉴别力,宗旨意识、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诚实守信,团结民主,具有良好的生活作风和个人素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和公仆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模范遵守社会行为规范,富有社会责任感,同不良现象作斗争;模范遵守尊老爱幼、邻里团结等方面的行为准则。
2.能。主要考核业务素质、履行本职工作、学习及协调办事等方面的能力。能够熟练运用政策、专业知识水平及业务技能开展工作;具有组织开展工作、协调解决问题、正确处理公务、创新开拓事业及语言文字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学习态度端正,善于汲取新知识、深入思考新问题;能够按时完成学习任务,按规定参加各类培训,学习态度端正;能够立足岗位职责,结合新的形势任务对业务工作方式方法、制度机制进行创新,取得明显成效。
3.勤。主要考核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热爱本职工作,勤勤恳恳、尽职尽责、甘于奉献;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严谨细致;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机关规章制度;工作中能够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联系群众,帮带基层;能够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会议、调研、义务劳动等各类集体活动。
4.绩。主要考核工作思路与措施、数量与质量、效率与效果,包括重大任务、日常工作、阶段工作、创新工作完成情况、疑难问题处理情况以及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5.廉。主要考核遵纪守法、依法行政、廉洁自律等情况。能够遵守党和国家廉洁从政有关规定,无违纪违规违法现象;能够廉洁奉公、忠于职守、艰苦奋斗、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无不正之风或不健康行为;能够依法依规办事,在依法行政过程中公正文明、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三、考核程序和方法
平时考核以月为周期,采取“月考核、季审定”的方式,一般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个人小结。对照机关要求、职责任务和考核指标,如实对本人每月工作表现情况进行简要小结并以书面形式报分管领导。
(二)加减分评定。加减分项分别由分管领导和个人提供依据,报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
(三)审核评鉴。平时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4个等次。每月5日前,根据综合排名,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月考核结果等次建议;每季度首月前10日内,单位负责人对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的上季度每月考核结果等次建议进行审定,也可以由领导班子审定。
审核评鉴应当注重看个人担当作为表现情况,综合研判,实事求是确定考核结果,防止简单依据个人小结对工作人员作出评价。
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时,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当期平时考核结果可以直接确定为好等次,并及时给予奖励。
在重大关头、关键时刻不服从组织安排,或者推诿扯皮、敷衍塞责造成不良后果的,当期平时考核结果可以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
(四)结果反馈。分管领导或者平时考核领导小组采取谈话或书面形式,及时向本人反馈考核结果,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要求,听取本人意见。对本人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每季度平时考核结果公布后10日内,向平时考核领导小组反映。
(五)审批备案。每季度平时考核结果按规定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批备案。
四、平时考核结果运用
(一)强化平时考核结果运用,根据考核结果有针对性地加强激励约束、培养教育,鼓励先进、鞭策落后,营造见贤思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对平时考核一贯表现优秀的工作人员,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先奖优等方面优先予以考虑推荐。
对平时考核结果为一般等次的工作人员,分管领导要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对平时考核结果为较差等次的人员,及时批评教育,必要时进行诫勉。发现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按照有关纪律和法律法规处理。
(二)平时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应当从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好等次较多,且无一般、较差等次的人员中产生。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好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在规定比例内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
当年平时考核结果一般、较差等次累计次数超过一半的,年度考核应当确定为基本称职或者不称职等次。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较差等次的,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三)平时考核结果记入年度考核登记表。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进行公示时,应当公示其当年平时考核结果等次。
(四)加强对平时考核结果的综合分析,根据平时考核结果,及时调整工作安排和人员配置,安排相应培训,改进工作方法,推进工作落实。充分发挥事业单位平时考核在日常管理和队伍建设中的激励、引导、鞭策和警示作用。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为做好平时考核工作,鄢陵县教育体育局专门成立教体局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常新宇任组长,副局长张耀辉任副组长,杜大江、孙少华、骆永军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股,具体负责平时考核分数计算、加减分核算、公示、备案等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公职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平时考核。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或者在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经教育后拒不改正的,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二)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平时考核,确定等次。派出参加学习培训、抽调参加专项工作的人员,其平时考核由所在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
(三)病事假累计时间超过当期平时考核周期一半的,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
(四)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平时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照规定补定等次。
(五)受警告处分期间,参加平时考核,不得确定为好等次;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期间,参加平时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受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诫勉的参加平时考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鄢陵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