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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在全县教体系统开展2021年“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29 11:35】   【阅读次数:】  【字号: 】  【我要打印

各镇中心校、县直各学校,城区各民办学校、幼儿园:

今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将迎来第四个“宪法宣传周”。按照《中共鄢陵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鄢陵县委宣传部 鄢陵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鄢陵县司法局关于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鄢法办〔2021〕3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好全县教体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八次党代会和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实施,教育引导全社会不断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

二、活动主题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三、重点宣传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实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宪法、民法典等国家基本法律,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省、市、县党代会精神;教体系统安全、法治和信访稳定工作法律法规。

四、时间安排

11月29日(周一)——12月5日(周日)

五、具体工作安排

2021年教体系统“宪法宣传周”主要开展以下5项活动:

1.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宣传活动。局机关于12月3日上午8点前到县委大门口东西两侧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安排普法志愿者2-3名,设立咨询台1个,制作宣传版面3块,悬挂“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等内容横幅4条,印发宪法晨读宣传页2000份。宣传版面要主题明确,形式新颖,突出宣传宪法、民法典、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等内容。

2.广泛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自本通知发布日起,全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在校园大门口、校园显著位置悬挂宣传标语横幅、设置宪法宣传版面,在LED电子屏上滚动播放宪法宣传周标语口号(见附件1)。宣传版面内容突出本单位学法、普法、用法开展情况,以及组织“学宪法、讲宪法”和“宪法小卫士”网上答题活动的方法、步骤、成效等图文资料。

3.组织宪法宣誓活动。宪法宣传周期间,局机关、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在本单位适当场所举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活动。

4.组织开展“宪法进校园”主题活动。宣传周期间,各学校要在青少年学生中组织开展参与度高、具有仪式感的宪法宣传活动。突出宣传宪法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培育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举办中小学校宪法晨读活动,参与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

5.组织参与青少年普法网网络直播收看活动。12月3日,教育部将在北京设立主会场,在各省设立分会场,组织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宪法晨读”活动。请各镇各学校通过普法网(青少年普法网网址http://qspfw.moe.gov.cn/)观看直播、参与活动,提高网络接入率,扩大活动覆盖面。

各学校要将“宪法宣传周”期间本单位开展的相关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制作成美篇,通过教体局微信公众号、学校公众号和教育安全法治宣传群进行网络推送。教体局将对全县教体系统各单位推进“宪法宣传周”工作落实、推送美篇信息、报送图文资料等情况进行实时汇总,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六、工作要求

1、坚持正确方向,突出宣传主题。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入学校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有关要求,确保宪法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要突出主题,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讲好中国宪法故事,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

2、落实普法责任,增强宣传实效。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思政课专任教师特长,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广泛宣传宪法。要明确专人,精选资料,把本单位开展宪法宣传周期间收集的先进事迹、优秀课件、优秀书画作品、图片,通过恰当的媒体和形式进行展示,扩大宣传教育活动效果。要结合学校实际,确定宣传重点,创新宣传形式,打造特色亮点。要注重利用微信、快手、抖音、美篇、QQ等新媒体新技术在宪法学习宣传中的运用,创新探索宣传模式,扩大宪法宣传的吸引力、影响力、感染力。要把宣传周集中宣传与经常性的宪法宣传有机结合,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3、注重资料收集,及时归档上报。各镇中心校、县直各学校、城区各民办学校要做好本单位“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总结、图片、视频、美篇等资料整理工作,做好专题归档。并与12月6日前,按照清单(附件3)将本单位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资料(纸质版、电子版)分别报送县教体局安全管理股(110室)。联系人:袁艳芳,电话:7107667,邮箱:ylaqb7107010@163.com

 

附件:1.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标语口号

2.鄢陵县中小学生“宪法晨读”内容要点

3.鄢陵县中小学“宪法宣传周”活动材料清单

 

 

鄢陵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11月29日


附件1:

宪法宣传周标语口号

 

1、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2、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全面依法治县

3、切实推进民法典实施,更好保障人权益

4、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5、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加大全民普法力度

6、学好用好民法典,做知法守法好公民

7、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

8、学习民法典,护航新时代美好生活

9、切实实施民法典,依法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10、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

11、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12、自觉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

13、建设法治社会,树立法治信仰,促进全民守法

14、弘扬法治精神、增强法治意识、培育法治思维、树立法律权威

15、崇尚法典精神,共筑美好生活

16、崇尚法治,建设法治,厉行法治

17、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附件2:

鄢陵县中小学“宪法晨读”内容

 

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附件3:

 

鄢陵县中小学“宪法宣传周”活动

报送材料清单

 

1.本单位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总结(各1份);

2.学校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美篇或微信公众号信息(至少1篇);

3.学校大门内外悬挂宣传横幅照片(2张);

4.学校LED电子屏滚动播放标语照片(2张);

5.学校显著位置设置的宪法宣传版面、宪法小卫士答题活动版面照片(4张);

6.学校组织开展“宪法晨读”活动照片(2—4张);

7.组织教职工开展宪法宣誓活动照片(2—4张);

8.学校升国旗仪式和“国旗下讲宪法”照片(2张);

9.组织召开“学宪法主题班会”活动照片(2—6张);

10.本校组织开展宪法主题演讲、书写、手抄报、黑板报、志愿服务等活动照片(多少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