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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县教体局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1-08-20 11:47】   【阅读次数:】  【字号: 】  【我要打印

为高效、有序地做好全县教体系统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县关于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精神和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主要工作职责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县教体局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监督、指导职责范围内各类中小学校、学前教育机构和经教育部门审批校外培训机构的防汛抗旱安全管理;指导学校、培训机构的停课和人员转移避险;组织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教育和宣传;组织指导学校灾后恢复;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编制防汛抗旱预案。各校做好本校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各项工作。

二、组织指挥与职责分工

县教体局设立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指导、协调各学校(含幼儿园、中小学、培训机构等,简称学校,下同)开展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县教体局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教体局局长常新宇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教体局班子成员张耀辉、白刚坡、王木立、丁长见、刘长波、李纯、解凤荣、闫敬华、王建锋、杜大江担任,局机关各股室、二级机构负责人和各校(园)长为成员。局长负责全局组织指挥,其他局领导负责分管股室和分包镇校的协调指挥,根据“一岗双责”要求落实业务职能范围内的防汛抗旱工作。

(一)县教体局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组织、协调全县教体系统的防汛抗旱工作,督促各学校落实防汛抗旱各项措施。

2.督促、指导各学校开展防汛抗旱知识教育、安全警示宣传、应急演练和各学校台风、暴雨红色预警或应急响应期间停课的发布、组织和保障等相关工作。

3.重大汛情、灾情发生时,协调、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在县防汛防旱指挥部统一部署下,根据汛情的影响,协调落实有关学校承担汛期紧急转移人员临时安置的工作。

5.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部署的其他工作。

(二)县教体局有关股室主要职责

办公室:承办县教体局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各种会议和重要活动,检查督促县教体局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协调和参与县教体局有关股室、二级机构和学校涉及防汛抗旱的相关工作,做好值班安排、信息汇总上报工作;提供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车辆等后勤保障。责任人:郑冰峰,15939926958。

安全管理股:指导和督促各学校及时处理影响防汛抗旱安全的有关问题;贯彻执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和命令。责任人;王海涛,18237460333。

计财股:指导学校做好各类应急救灾物资的储备;指导灾后救助工作。责任人:孙要恒,13782352116。

机关党委:负责全县各学校防汛抗旱的人员调配和应急值班情况的纪检监察工作。责任人:邢亚辉,13503892011。

基教股:负责全县公办中小学和所有幼儿园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检查和总结。责任人:谢朋远,13849884699。

发规股:指导和监督各学校老旧校舍的维修管理;指导和监督各类学校各灾害隐患点的观测和处置;负责全县民办中小学及中等职业学校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检查和总结。责任人:张允,15837449616。

体卫艺股:负责指导全县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及中等职业学校、培训机构的卫生防疫工作,预防灾后疾病流行等次生灾害蔓延。责任人:李华锋,15837415508。

督导室:督导各学校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张龙翔,18768828158。

装备中心:灾前指导各学校做好各类教学仪器设备的保护工作;灾后指导各学校做好教学仪器设备的维修与配置工作。责任人:丁振华,15638751977。

(三)各学校主要职责

各学校要成立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在上级防汛抗旱工作领导机构和属地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本校的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学校法人代表或办学者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各学校应组织制订完善防汛抗旱预案,建立健全各级安全责任制,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构建以年级组长、班主任、安全员为主体的校舍安全预警体系。

三、预防启动

(一)启动标准

当县防指启动防汛抗旱相关等级应急响应时,本预案达到启动标准。

(二)启动程序

当达到启动标准时,县教体局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县防指的不同应急响应等级启动相应应急响应行动。各校按县防指的不同应急响应等级启动相应应急响应行动。特殊情况下,相关学校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升应急响应等级。启动预案后,县教体局由局办公室通知相关股室人员到岗到位,按职责分工做好防御工作。

四、应急响应行动

按汛情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响应工作由低到高分为Ⅳ(一般,蓝色)、Ⅲ(较大,黄色)、Ⅱ(重大,橙色)、I(特别重大,红色)四个等级:旱情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三级:轻度干旱、中度干旱和严重干旱。

(一)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1.Ⅳ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各学校组织实施Ⅳ级应急响应:

(1)当地气象台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信号。

(2)当地气象台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

(3)当地防汛防台抗指挥部发布台风级(一般,蓝色)应急响应。

(4)造成一般等级灾害的其它暴雨或汛情。

2.Ⅳ级响应行动

(1)教体系统各级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和联络员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按照职责做好防汛抗旱准备工作。

(2)教体系统各级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主要成员掌握教体系统防汛抗旱工作情况,密切监视汛情发展动态,并向县防指报告有关情况。

(3)县教体局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气象、水利和应急等部门提供的信息,研究分析合风、洪涝等灾情可能影响情况,部署有关工作。

(4)各校于每日16时向县教体局办公室(值班室)报告工作动态。

(5)县教体局于每日17时向县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3.Ⅳ响应防御提示

(1)各学校注意收听、收看当地气象部门的天气预报,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和防汛抗旱提示,熟悉应急预案。

(2)学校做好排水防涝准备工作,重点落实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场所、校内易积水区域、地下空间等关键部位的防积水和紧急排水措施。

(3)对风口、路口及易倒伏的行道树进行修整、绑扎、加固等。提前进行校园道路排水口清洁工作,并做好降雨过程中的疏排水准备工作。

(4)检查加固各类指示标志,把门窗、围板、棚架、临时搭建物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固紧,妥善安置易受影响的室外物品。

(5)各学校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准备状态,组织巡检,确保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6)提醒本单位、本学校在建工地采取有效防御措施,切实落实防汛抗旱各项准备工作。

(7)做好蓝色预警防御提示的相关事项,以及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二)III级应急响应

1.Ⅲ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各学校组织实施Ⅲ级应急响应:

(1)当地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

(2)当地气象台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

(3)当地防汛防旱指挥部发布台风三级(较大,黄色)应急响应。

(4)造成较大等级灾害的其它暴雨或汛情。

2.Ⅲ级响应行动

(1)加强24小时值班,单位负责人到岗带班。

(2)县教体局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牵头研究决定防汛抗旱工作意见。

(3)县教体局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向各学校部署防汛抗旱工作,做好灾情核查和信息发布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准备。视情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工作,指导重大险情的抢险救灾工作。

(4)各校应急值班人员要掌握本校防汛抗旱工作情况,于每日6时、16时向县教体局和县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5)县教体局应急值班人员要掌握防汛抗旱工作情况,密切监视汛情发展动态,于每日7时、17时向县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6)县教体局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工作,指导重大险情的抢险救灾工作。

(7)各校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县防指及局指挥部指令做好相应工作。

3.Ⅲ级响应防御提示

(1)各学校要提醒师生尽可能减少外出,户外活动应注意安全避险,建议各级各类学校停止露天集体活动。

(2)学校应加强对临时建筑、在建工地、边坡基坑、地下工程、危旧房屋等巡查,通知有关人员做好避险准备。

(3)检查户外装置的加固情况,拆除不安全装置,根据需要切断危险场所的电源。

(4)提醒在校内从事建筑施工等高空作业采取保护措施,暂停作业。

(5)学校或校车所属单位加强校车安全管理,提醒校车驾驶人注意大风大雨天气行车安全。

(6)做好黄色预警防御提示的相关事项,以及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三)Ⅱ级应急响应

1.Ⅱ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各学校组织实施二级应急响应:

(1)当地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

(2)当地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

(3)当地防汛防旱指挥部发布台风Ⅱ级(重大,橙色)应急响应。

(4)造成重大等级灾害的其它暴雨或汛情。

2.Ⅱ级响应行动

(1)加强24小时值班,单位负责人要到岗带班,各校主要负责人未经县教体局主要领导同意不得离开外出,并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

(2)县教体局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及时通报县防指以及气象、应急、自然资源、住建、水利等有关部门提供的台风发展趋势,风暴潮影响情况,雨量、风力、潮位及洪水预报:研究决定防御目标、重点和对策建议。向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部署防汛防台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根据预案做好危险地区师生转移工作。及时掌握本系统的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准备情况,并向县防指报告有关情况。

(3)各校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掌握本单位防汛抗抢险救灾工作准备情况,并向上一级防指报告有关情况。

(4)县教体局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做好灾情核查和信息发布工作,视情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工作,指导重大险情的抢险救灾工作。

(5)应急值班人员做好接收报送防汛抗旱相关信息,各校于每日6时、16时或视情增加频次向县教体局和县防指报告工作动态,县教体局应急值班人员于每日7时、17时或视情增加频次向县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6)各校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县防指及局指挥部指令做好相应工作。

3.Ⅱ级响应防御提示

(1)提醒师生员工尽可能不要外出,防止高空坠物伤人:各级各类学校停止一切户外活动:停止室内大型集会,立即疏散人员:允许学生迟到或请假。

(2)加强安全巡查力度,重点巡査锅炉房、配电房、图书馆、计算机房、实验室、学生宿舍、校内高架电线等部位防风、防水、防雷、防漏电等准备工作。

(3)要求校内建设工地暂停施工,并落实相关安全措施,尤其是对塔吊脚手架等建设设施进行加固或拆除。

(4)校内工地临房、危棚简屋等处人员按预案撤离转移至指定安全地带。

(5)抢险救援队伍集中待命,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灾。

(6)已被政府设定为临时避险场所的学校要协助职能部门做好转移群众的安置和救济工作。

(7)学校或校车所属单位加强校车安全管理,提醒校车驾驶人注意行车安全。根据校车行驶线路的实际情况,适时作出暂停校车运行或调整运行时间的决定,并提前通知家长做好准备。

(8)做好楂色预警防御提示的相关事项,以及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四)I级应急响应

1.I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各学校组织实施级应急响应:

(1)当地气象台发布台风红色预警信号。

(2)当地气象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

(3)当地防汛防旱指挥部发布台风级(特别重大,红色)应急响应。

(4)造成特大等级灾害的其它暴雨或汛情。

2.I级响应行动

(1)加强24小时值班,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到岗带班,与防抗旱工作有关的全体人员要进岗到位。

(2)县教体局防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及时通报县防指以及气象、应急、自然资源、住建、水利等有关部门提供的台风发展趋势,风暴潮影响情况,雨量、风力、潮位、洪水及旱情预报:由组长牵头研究决定防御目标、重点和对策建议。向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指导各校区做好台风影响中小学、幼儿园停止上课、集会等群体性活动,必要时直接向有关学校下达停课命令;根据预案做好危险地区师生转移工作。

(4)应急值班人员做好接收报送防汛抗旱相关信息,各校于每日6时、1时、16时或视情增加频次向县教体局和县防指报告工作动态,县教体局应急值班人员于每日7时、13时、17时或视情增加频次向县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5)各校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县防指及分指挥部指令做好相应工作。

3.学校教学安排

(1)当日上午6:00前当地气象台发布台风、暴雨红色预警信号,且在6:00仍维持的,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应于当日全天停课。未启程上学的学生不必到学校上课;上学途中的学生应当主动采取安全避险措施;在校学生应当服从学校安排,学校应对在校学生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2)当日上午6:00以后至学校上课前发布台风、暴雨红色预警信号的,学校要灵活安排教学活动,一般不安排上新课,并对延时到校(含未到校)的学生不作迟到(缺课)处理。

(3)在校上课期间遇到发布台风、暴雨红色预警信号的,学校可继续上课,并做好学生的安全防护工作。

(4)放学前1小时内遇到发布台风、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或有红色预警信号维持的,学校可提前或延后放学,并应在确保学生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安排学生离校。

4.I级响应防御提示

(1)各学校根据台风、暴雨红色预警期间的停课安排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采取停课或其他保护措施。

(2)台风等较大强风经过时风力会减小或静止一段时间,学校要提醒师生员工应继续留在安全处避风,防止强风突然吹袭造成人员伤亡。

(3)学校或校车所属单位暂停校车运行,并提前通知家长做好准备。

(4)做好红色预警防御提示的相关事项,以及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五、响应降级与结束

当县防指宣布结束应急响应,根据气象信息和汛旱情及各学校抢险救灾工作实际情况,由县教体局防汛抗工作领导小组宣布结束应急响应,并通知各学校。各校根据县防指及县教体局指令适时宣布结束应急响应。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鄢陵县教体局防汛抗旱工作督导分组情况

 

 

鄢陵县教体局

2021年8月20日


附件:

鄢陵县教体局防汛抗旱工作

督导分组情况

 

1.第一督导组

组  长:张耀辉

副组长:杜大江

成  员:谢朋远、郑  冰、苗建兵、孙少华、谢延锋

骆永军、邢亚辉、罗德桥、梁初彩

督导单位:南坞镇各学校、陶城镇各学校、望田镇各学校

县一高、县直幼儿园、外国语中学、实验幼儿园

2.第二督导组

组  长:白岗坡

副组长:王建锋

成  员:刘  霞、郑坤民、陈喜玲、马焕中、张龙祥、

丁振华、袁  鹏

督查单位:大马镇各学校、只乐镇各学校、安陵镇各学校

县进修学校、县二高、县职教中心、外国语小学

3.第三督导组

组  长:王木立

成  员:李华锋、张发景、田敬涛、吴守义、王海涛

督查单位:马栏镇各学校、张桥镇各学校

县初中、县实验小学、华诚学校、金汇实验小学

4.第四督导组

组  长:丁长见

副组长:闫敬华

成  员:张  允、孙要恒、谢亚辉、贾军锋

王俊丽

督查单位:柏梁镇各学校、陈化店镇各学校

县实验中学、县人民路小学、华越学校

5.第五督导组

组  长:李  纯

成  员:郭亚兵、张  肖、张艳秋、周勤霞

督查单位:马坊镇各学校、育才学校

6.第六督导组

组  长:解凤荣

成  员:谷振杰、杨  敏、刘慧亚、赵进化、刘现伟

督查单位:彭店镇各学校、新区学校

7.第七督导组

组  长:程孟黎

成  员:局派驻纪检组成员

督查单位:各督导组、各镇中心校、县直各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