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 工作进展
鄢陵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2-03-29 10:13】   【阅读次数:】  【字号: 】  【我要打印

〔2022〕第12号 

为实施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位于彭店镇王铁村民委员会、孟庙村民委员会、霍刘庄村民委员会、殷坡村民委员会、油坊村民委员会。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国家电投集团河南新能源有限公司鄢陵县15MW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由鄢陵县人民政府委托彭店镇会同农业农村、人社、自然资源、林业等相关职能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鄢陵县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鄢陵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