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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鄢陵县主城区义务教育招生问题解答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2-08-04 10:16】   【阅读次数:】  【字号: 】  【我要打印

一、我县小学、初中招生入学问题到哪里咨询?

答:鄢陵县主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由县教体局统筹负责,各县直学校、相关乡镇中心校具体实施。不清楚自己所居住地归属哪个乡镇、村组(社区)可以到当地物业或社区询问。小学和初中入学问题,请向教体局基础教育股和各学校咨询,方式可采取电话咨询或者到各学校咨询,具体电话如下:


二、我县小学和初中入学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一)入小学应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截至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

2.具有属地户籍或符合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条件或外地户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二)入初中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属地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2.符合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3.外地户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准入类的小学毕业生。

三、符合入学条件后如何进行报名?

答:1.小学招生:今年继续实行网上报名,适龄儿童家长登录河南省基础教育综合信息服务平台(http://ywzs.jyt.henan.gov.cn/),完善学生基本信息,报名片区划定学校,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8月5日开始进行网上报名,8月12日在完成网上信息采集后,8月20日前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还需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学校完成现场资格审查。学校审核结束后,汇总相关材料报教育部门进行复核录取。适龄儿童家长(监护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登记学生信息的或登记学生虚假信息的,视为放弃到学区内就学资格。

城区部分实行集团化办学的学校,结合自身实际,统筹内部招生工作,合理安排学生入学,要在招生开始前公布集团学校招生信息。

初中招生:符合我县初中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学生或监护人登录综合信息服务平台(http://ywzs.jyt.henan.gov.cn/),完善学生基本信息,报名片区划定学校,上传相关证明材料。8月5日开始进行网上报名,8月12日在完成网上信息采集后,8月20日前学生或监护人还需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学校完成现场资格审查。学校审核结束后,报教育部门复核确认。学生或监护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登记学生信息的或登记学生虚假信息的,视为放弃到学区内就学资格。(操作有困难的,由学生所在小学协助完成报名工作)

3.指导报名:2022年小学初中报名,教育行政部门在招生报名前会对所辖区域内幼儿园大班、小学六年级班主任进行培训,班主任指导毕业班家长报名。如果不清楚如何报名的,直接向孩子的班主任咨询。随迁子女可登录网站直接报名,到教育部门指定的学校进行现场审核确认。操作确有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划片学校进行现场报名。

四、户籍与房产一致的如何入学?

答:有本地户籍和自有房产,户籍和自有房产地址一致且均在学区范围内的,可直接按所在学区进行审核录取。(自有房产不包括商住或公寓性质。公租房(廉租房)与自有房产同等待遇。)

现场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

1.全家户口簿。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其父母结婚证。学生与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2.房屋产权证。无房产证的,也可提供商品房销售部门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须具备入住条件);小产权房的须提供房产归属证明和水电费条、燃气条;公租房(廉租房)的,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公租房(廉租房)租赁合同。

五、三代同居的孩子如何报名入学?

答:三代同居指适龄入学儿童父母名下没有房产,孩子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监护人(父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户籍与房产一致),并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该种情况以祖父母的房产为依据按照所属学区进行审核录取。

现场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全家户口簿。

2.房屋产权证。无房屋产权证的,须提供房产归属证。

3.父母无房证明。入小学所需无房证明可到不动产处出具。

六、如果房产证、户口本不一致如何入学?

答: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具有本地常住户籍,但与自有住房地址不一致的,以房产为依据进行审核录取。

现场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

1.全家户口簿。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其父母结婚证。学生与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2.房屋产权证。房产证未办理的,也可提供商品房销售部门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具备入住条件)。公租房(廉租房)的,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公租房(廉租房)租赁合同。

七、居住证与房产一致如何入学?

答:无本地(鄢陵)户籍,但具有房产,并办理居住证的,居住证和自有房产地址一致,且均在学区范围内的,可以直接按所在学区进行审核录取。(自有房产不包括商住或公寓性质。公租房(廉租房)与自有房产同等待遇)。

现场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

1.全家户口簿、房产持有人居住证。学生与房产持有人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2.房屋产权证。房产证未办理的,也可提供商品房销售部门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须具备入住条件);公租房(廉租房)的,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公租房(廉租房)租赁合同。

八、拆迁户子女如何入学?

答:(一)非货币化安置拆迁。适龄儿童、少年与监护人的自有住房因旧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新安置的住房尚未交付且无其他房产,学区可按新安置的住房或原居住地进行审核录取。

(二)货币化安置拆迁。城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居民,自货币化拆迁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内尚未购房者,被征收人子女仍可在原被征收房屋学区内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超过两年仍未购房,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拆迁户子女入学现场审核须提供的材料:

1.全家户口簿。

2.拆迁合同。

3.无房证明(无房证明开具办法同第五条)。

九、具有城区常住户籍,但无自有住房的,如何入学?

答:可按报名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现场审核,待现场审核通过后进行登记,如报名学校还有空余学位,则在报名学校就读,如学位已满,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现场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全家户口本(需属地)

2.房屋租赁合同。须与户籍同辖区(行政区)。

3.无房证明(无房证明开具办法同第五条)。

十、新建小区如何报名入学?

答: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城乡基础教育资源配置解决城镇基础教育资源不足问题的意见》(豫政〔2014〕78号)要求,“对新建城镇住宅小区,当地政府要统筹配建中小学、幼儿园。”未建配套学校的小区内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由教育部门根据适龄儿童实际情况及周边学校的实际容纳空间统筹协调安置入学(新建小区指2014年以来从没有划分过学区的小区)。

十一、随迁子女如何报名入学?

答:随迁子女是指在城区居住务工或经商的非城区户籍人员的子女。该种情况入学可在所属片区学校进行网上报名,尚有学位的,在确保不出现大班额的情况下,全力安排报名本校的随迁子女入学;公办学校在完成片区内学生录取后学位已满的,先由所属学区的教育集团统筹解决,如有其他问题由报名学校统计报名信息后上报县教体局,待审核通过后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近入学,不服从教育部门统筹安排的,学生到户籍所在地就读。

现场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从业人员随迁子女

1.劳动合同。从业人员需是适龄儿童的第一监护人,有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

2.社保凭证。用工单位给员工或个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

3.非本地户籍的需提供居住证。居住证与用工单位同辖区(行政区)

(二)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1.经商人员需是适龄儿童的第一监护人,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3个月以上)。

2.非本地户籍的需居住证。居住证与经商部门所在辖区(行政区)一致。

十二、学生想上民办学校,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想上民办学校需要注意以下三点:

1.民办学校的招生范围。民办学校的招生范围限于审批地行政区域;审批地招生计划尚有空额的民办学校或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确需超出审批地行政区域招生,经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可适当扩大范围。

2.民办学校的招生费用。要了解清楚民办学校的收费政策,综合考虑孩子意愿、学校特色和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等,理性、慎重选报民办学校。

3.民办学校的招生办法。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直接网上报名,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选择填报一所民办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摇号未中的学生,要如实填报家庭所在片区公办学校片区代码,以便调剂到划定片区学校参与第二批次录取。家庭所在片区公办学校没有学位的,由教体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十三、房产产权转让(未过户)和租房合同的如何上学?

对于房屋产权转让的,如未过户,除需有正规房产买卖合同外,还需有公证部门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证明。

对于在学区内租房的,按照解答九中具有城区常住户籍,但无自有住房情况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