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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06-10 16:19】   【阅读次数:】  【字号: 】  【我要打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20〕5号)文件下发以来,我县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照上级标准,积极转化推广我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成果。

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开展情况

(一)成立组织。潢川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多次听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前情况汇报,成立由县长兰恩民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赵军华任副组长,政府办、编办、政务大数据局、发改委、教体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人社局、民政局、公安局、卫计委、农业局、城市管理局及各乡镇、办事处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潢川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县政府办政务服务室,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面推进全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二)明确责任。制定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潢政办〔2020〕9号),制定了《潢川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分工和进度表》,由县政府办政务服务室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细化了各单位的具体工作任务,明确了每一项任务完成的时间节点,要求各单位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了“领导小组统筹、办公室协调、各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做到任务清晰、责任到人、协作密切。

(三)强化保障。一是建立了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与宣传、网信、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二是强化经费保障,将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三是强化目标考核,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考核体系,由县纪委监委和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对全县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督导,保障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顺利进行。

(四)以会代训。召开了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参加的全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动员会,对全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并对26个试点领域涉及单位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

(五)精心组织。一是认真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结合我县政务公开实际,对照国务院和省政府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6个试点领域涉及单位已开始第一轮政务公开事项梳理。二是编制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结合已经梳理的政务公开事项清单,细化权力运行和政府服务每个环节产生的政府信息,逐项认定公开属性,按照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初步拟定了26个领域公开事项目录规范。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完成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一是进一步全面梳理26个试点领域涉及的公开事项,以条目形式逐项细化分类,明确事项名称、权力类型和责任部门等内容,完成第二轮、第三轮政务公开事项梳理;二是加强指导和检查,由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26个试点领域涉及单位进行检查和指导,一周一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6月底编制完成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目录。

(二)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市工作部署,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从方便群众办事,打造办事平台、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出发,对以前编制的《潢川县政务公开流程》,依据最新文件要求,更新完善,建立一套更加适应基层、科学规范的政务公开流程,全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

(三)进一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充分发挥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的第一作用,结合潢川县政务服务网、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专栏,宣传作用,确保政务公开渠道畅通。结合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加快推进政府网站升级改造和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建设,增设、调整相应专栏模块,方便公众查阅政务信息,并做好政务公开信息收集与发布工作;完善更新潢川县便民地图,依托县、乡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等服务事项集中的窗口单位和档案馆、图书馆等公共服务部门,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做到统一标识、统一设施、统一功能、统一管理,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

(四)进一步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工作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向社会公开,以公开促治理、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

(五)进一步优化服务体系。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建设落实到为民服务中,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再造服务流程,形成减事项、减材料、减证明的标准,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进程,切实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最终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