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鄢陵县汶河西侧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的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单位将从报名的评估机构中确定符合规定要求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供被征收人选择一家评估机构,对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现就该项目的相关信息及房地产评估机构报名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鄢陵县汶河西侧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
二、项目概况
汶河西侧棚户区改造中涉及的老食品厂的被征收房屋,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土地。拟选定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该项目的房屋评估业务。
三、委托单位:鄢陵县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建设指挥部
四、委托的内容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被征收房屋、构筑物、附属物(含土地)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测算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出具评估报告,对相关评估结果进行复核评估。
五、报名资格条件
1.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或三级以上的房地产评估资质;
2.评估人员: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不少于2人,房地产估价员不少于4人;
3.有意参加报名的评估机构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名表。报名表应当加盖报名机构公章,并写明:报名项目名称;评估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写明委托代理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附具下列材料:
(1)评估机构营业执照、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评估机构简介;
(3)评估机构近三年从事征收(或拆迁)评估的业绩情况;
(4)拟投入该项目的评估组成人员名单及个人资格情况(附资格证书)。
六、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当面提交或者邮寄报名表。邮寄报名表的机构须电话告知我单位联系人。
2.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逾期报名无效。
3.报名地点:鄢陵县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周春池 电话:15837403699
4. 邮寄地址:鄢陵县西大街桥东路南指挥办公室 邮编:461200,收件人薛旋 电话:13403741353
鄢陵县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建设指挥部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