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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18年度“鄢陵英才计划”高层次人才身份认定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8-12-11 16:26】   【阅读次数:】  【字号: 】  【我要打印

根据中共鄢陵县委、鄢陵县人民政府印发《“鄢陵英才计划”实施意见(试行)》(鄢发〔2016〕17号)文件精神,现就2018年度“鄢陵英才计划”高层次人才身份认定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第一类: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前三位完成人;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海外战略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

第二类: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的前三位完成人;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的前两位完成人;国家“863”“973”等重大科研项目主持人;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省“百人计划”专家、中组部掌握和直接联系的专家与“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长江学者、中原学者;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第三类: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的首位完成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在世界500强企业担任中高级经营管理职务3年以上、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的人员;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第四类:纳入我县人才引进需求范围,具有全日制博士学位或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掌握关键技术的高端人才,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技术工人;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第五类:纳入我县人才引进需求范围,急需紧缺的人才,包括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本科生;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海外人才。

二、申报条件

新引进符合以上条件的高层次人才须与我县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聘用(劳动)合同。其中:新引进的第一、二类人才,每年须在鄢陵工作时间累积3个月以上;第三、四类人才,每年须在鄢陵工作时间累积6个月以上(引进到事业单位的博士须全职);在企业工作的第一至第四类人才年薪须达到7—9万元以上;第五类人才须全职,在企业工作的年薪达到5—7万元以上。

三、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到鄢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申报,申报时应指定一名人事专员作为联系人,申报过程中需注明申报单位的联系人信息。

四、报送材料

(一)《鄢陵县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在首页工作单位一栏加盖单位公章。

(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荣誉证书、奖励证书等个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验后退还)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三)与企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审验后退还)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四)单位出具高层次人才年度考核表。

(五)由企业出具年薪证明材料并附工资卡明细原件(审验后退还)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所有复印件统一装订后装入档案袋,并在档案袋表面粘贴人选标签。

五、报送时间及地点

报送地址:鄢陵县梅里路429号鄢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报送时间:2018年12月10日—2018年12月20日

联系电话:0374-7167256


鄢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10日

高层次人才申报表.doc
    人选标签.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