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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9-01-22 16:39】   【阅读次数:】  【字号: 】  【我要打印

2019年1月7日,鄢陵县安陵镇人民政府、鄢陵县国土资源局、鄢陵县新家园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发布的拟收回鄢陵县311国道北侧、南关街东侧、许郸铁路南侧、建设街西侧的地块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注销其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证公告。在公告期内(2019年1月8日至2019年1月17日),55号马巧云、5号杜洪亮、6号杜洪亮、54号赵小华对公告内容提出异议,为构建和谐社会,现暂不收回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注销其国有土地使用证。另64、夏爱珍名字订正为夏爱趁。

特此公告

鄢陵县安陵镇人民政府

鄢陵县国土资源局

鄢陵县新家园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

201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