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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1-07-27 15:48】   【阅读次数:】  【字号: 】  【我要打印

樊纪连,因保管不善,将豫(2019)鄢陵县不动产权第0000404号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樊纪连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