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正常营业1年以上的,大中专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生,以及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对上述类别人员,按规定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开业补贴。
(一)大中专学生开业补贴申报人为2017年(含)以后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或在校生。
(二)对于农村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的,应为自2017年8月29日《关于转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就业补助资金支持转移就业脱贫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许人社〔2017〕66号)文件下发之日起,取得工商、税务登记且有固定经营场所的,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的贫困家庭劳动力。
(三)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的,应为自2016年12月20日《许昌市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若干政策》(许政办〔2016〕85号)文件下发之日起,取得工商、税务登记且有固定经营场所的,转移就业半年以上,返回许昌市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农民工。
(四)就业困难人员创业的,应为自2017年10月12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7〕33号)文件下发之日起,取得工商、税务登记且有固定经营场所,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
1.《许昌市开业补贴申请表》(表格可在文中识别二维码下载);
2.创业者身份证复印件;
3.创业者分别属于大中专学生、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返乡农民工等不同人员类别的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4.创业者《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在校生提供学籍证明材料);
5.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经营场地证明复印件;
7.创办实体吸纳就业相关证明材料(员工花名册、劳动合同)复印件;
8.工资支付凭证;
9.近6个月经营记录有关单据(开户行银行流水、购销合同)复印件;
10.创业者银行卡复印件。
(一)个人申报。许昌市定期组织大中专学生、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家庭劳动力、返乡农民工开业补贴集中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可在集中申报时间段内申报。(网上申报流程可在文末附件处查看)。
(二)实时审核。人社部门对开业补贴申报对象互联网申报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对创业实体进行现场实地核查。重点核查申报对象的身份、创业项目、是否首次创业等情况,签署审核意见。
本次申报时间自10月12号---11月12号。
注意事项
网上申报后,准备好纸质材料,在人社部门实地核查中提交纸质材料。
咨询监督电话:0374—7168076
咨询地址:鄢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办公室
开业补贴申请表请识别二维码下载
一、访问方式
1.打开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在浮动窗口、热门子站均可点击“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进入。
2.在浏览器地址栏直接输入http://222.143.34.190:8081/jyweb,即可直接进入。
3.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或者IE11浏览器。
二、注册登录
打开“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后,点击个人事项,弹出用户注册页面。
在“河南省政务服务网”注册并通过实名认证的账号可直接登录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如未注册过账号,则需进行新用户注册操作,同时必须进行实名认证。
三、开业补贴申请流程
进入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点击个人事项,进行开业补贴申请。开业补贴申请流程:登录——>就业补助资金——>创业补贴管理——>开业补贴申请
四、注意事项
1. 带有红*标志的为必填项,录入信息时,必填项必须录入才能进行业务信息的保存。
2. 保存,必填项填写完成后,进行信息保存,在业务没有提交时,可以进行保存信息操作,提交后不允许保存。
3. 提交,业务填写完成后,进行业务信息的提交,提交鄢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信息审核。
4. 删除,信息填写完成保存后,在业务没有提交时,可以进行删除信息操作,提交后不允许删除。
5. 创业实体名称一项,若提示“搜索不到的单位”,请到单位网厅进行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