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居民:
接漯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协查函,境外无症状感染者朱某某、胡某某于12月4日乘坐上海k1048次列车01车厢到漯河市,我县南坞镇一村民郑某某与其同乘,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为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现要求在以下时间段和地点与密切接触者郑某某有相同活动轨迹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镇、村(社区)居委会报告,同时做好个人防护,并保持居家状态,避免与外界接触,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做好核酸检测、医学观察及其他防控措施。请广大群众按照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主动配合,及时报备,如有隐瞒不报者,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12月5日15:00分至15:20分左右到过陶城镇十字街陶北村卫生室4就诊人员;
二、12月5日15:20分至15:40分左右到过陶北村卫生室4隔壁乔香超市购物人员;
三、12月6日9:00左右乘坐陶城至鄢陵县城南站公交车人员;
四、12月6日9:40左右在鄢陵县城汽车南站出站口“大豆腐脑优质胡辣汤”早餐店就餐人员;
五、12月6日9:40至10:10左右乘坐自汽车南站出站口至新大新购物广场6路公交车人员;
六、12月6日10:10至12:00左右到新大新购物广场购物人员;
七、12月6日12:00至12:30左右乘坐自十字街联通公司门口至马栏镇6路公交车人员;
八、12月6日12:30至13:00左右乘坐鄢陵至陶城镇公交车人员。
目前,进一步的流调工作正在进行中,对调查出次密接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进行管控。请广大居民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做到“戴口罩、一米线、勤通风、常洗手、不聚集、用公筷”,积极做好疫苗接种,有效防范疫情传播。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374-7361661 0374-7361663
鄢陵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