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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2-05-04 19:45】   【阅读次数:】  【字号: 】  【我要打印

(2022年16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研究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县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1.加强对境外归国人员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鄢人员管理。对在第一入境点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境外归国人员,落实“点对点”闭环转运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健康监测”措施;对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鄢人员,落实“14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健康监测”措施。

2.全县所有村庄(社区)、居民小区、机关庭院设立哨点、门岗,实行一个进出口管理,对进入人员测温,查验健康码、场所码;高速出口、高铁站、长途汽车站规范设置交通卡点;所有人员非必要不离开本县。

3.除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维持社会正常运转的单位外,其他单位应严格遵守柔性工作制,科学界定确需到岗人员范围,确保机关正常运转即可。

4.严格限制人员聚集,落实进入室内公共场所预约错峰、测温、验码、戴口罩等措施;政务服务大厅、信访接待大厅暂停开放;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场所合理控制购物人员数量;所有餐饮场所暂停堂食(可提供外卖食品)。

5.各校外培训机构(含学科类、艺体类等)及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类集中学习场所暂停线下教学培训活动。

6.网吧、娱乐场所(KTV、歌舞厅、游艺厅)、景区景点、图书馆、文化馆、电影院、健身场所、酒吧、洗浴中心、棋牌室、桌球室等非涉及群众生活必需的人员密集场所暂停营业;宗教场所暂停开放。

7.暂停绠会、庙会等聚集性活动;农村公益文化活动暂停开展;新华书店、各种实体书店讲座、人员聚集性读书活动等暂停开展;倡导“红事缓办”,“白事”从简,宴请不办。

8.所有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无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一律不准接诊发热患者,发现可疑患者立即上报并规范转运至指定医院就诊;所有药店一律暂停销售退烧药(包括中药、中成药及各类制剂),对购买感冒药、抗生素的患者实行实名登记。

9.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公安司法行政监所、工厂、工地实行全封闭管理。

10.全县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客运班线暂停营运。

11.广大市民要理性应对疫情,加强个人防范,做好家庭消毒,注意饮用水和食品卫生,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对故意隐瞒情况、不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或扩散的人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鄢陵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