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疫情期间居民日常生活必需品和常用防疫药品价格稳定,自5月6日起,鄢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重要民生物资及防疫物资价格公示,严管严查价格市场违法行为。
县市场监管局在中心城区选取8家大型商超和6家医药连锁店作为价格采集点,对白菜、黄瓜、长豆角、葱、土豆、芹菜、米、面、油、猪肉(带皮后腿肉)等11种居民生活必需品以及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84消毒液、医用酒精、红外体温计(含耳温计、额温计)等6种防疫物资价格实施日公示制度。各超市、药店每天上午八点前将11种生活必需品、6种防疫物资价格按照统一的计量单位报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当天卖场的价格不能高于备案价格,并在各自卖场实施明码标价,并通过“鄢陵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平台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提醒广大群众,如发现有哄抬物价、扰乱市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可拨打12315消费者维权举报热线进行投诉举报,鄢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派出执法人员对各商场超市及药店经营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对哄抬物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将及时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