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为高质量完成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建设任务,实现预期目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结合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河南省医养结合示范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豫卫老龄〔2021〕3号)、《关于印发2021年度河南省医养结合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豫卫老龄〔2021〕4号)相关要求,现就2021年鄢陵医院医养结合示范项目绩效监控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按照省下拨资金要求,县卫健委、县老龄委、县民政局对鄢陵医院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可查核任务清单进行了审核,拟提请财政部门拨付第一批医养结合示范项目资金848万元,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请以本人真实姓名(包括工作单位、联系方式)书面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县民政局提出事实依据。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老龄科 联系电话7361696
县民政局养老服务股 联系电话7109679
《2021年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可核查任务清单》公示表.xlsx
鄢陵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鄢陵县老龄工作委员 鄢陵县民政局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