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河南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2〕189号)要求。鄢陵县2022年符合条件的示范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已登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自愿申报的原则进行申报。
一、公告时间。2022年6月30日-7月9日。
二、建设库型。1、机械冷库。2、贮藏窖。3、气调贮藏库。4、通风库。
三、申报程序。符合申报条件的主体下载农产品仓储冷链物流信息系统APP,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经县、市、省三级审核,进入全国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储备库方可建设。
四、补贴标准。单个主体补助金额不超过其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投资的30%,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咨询电话:0374-7102566
现予以公告。
鄢陵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