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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2-10-04 19:42】   【阅读次数:】  【字号: 】  【我要打印

(2022年24号)

目前,我县面临的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节后平安,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我县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2022年10月6日7:00—11:00

二、采样对象

采样对象为县域内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等。

三、采样地点

采样点分为固定采样点和流动采样点,辖区内居民按照行政村(社区)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原则上到居住地采样点参加采样。

四、特别告知

(一)10月6日,各镇、各单位要延时开放各类商户经营时间,取缔马路市场,特别是加强小商小贩、早餐摊点、早市等人员组织力度,尽最大努力做到应检必检。

(二)10月6日暂停疫苗接种,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肺炎疫苗的人员不进行核酸采样,但必须提前向行政村(社区)提供证明并做好登记。10月6日便民服务采样点暂停工作,10月7日恢复正常。

(三)对应参加而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的居民,如造成疫情扩散和传播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有关要求

(一)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发动力量进行宣传动员,干部职工、志愿者、物业等人员全部服务核酸检测一线,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采样检测点必须值守到11点,确保核酸检测高质量。

(二)采样人员要严格规范采集标本,确保采集标本质量。

(三)请居民根据行政村(社区)组织安排,提前做好核酸检测信息预登记,携带身份证、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不漏一户一人。没有身份证的必须由携带身份证的特定关系人(子女、父母、监护人等)陪同,否则无法完成采样。

(四)采样期间请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保持两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严防采样时发生交叉感染。

(五)因重大疾病、重度残疾等原因无法到集中采样点采样的特殊群体,请提前向所在行政村(社区)报备,由流动采样点上门采样。

(六)采样完成后请务必及时有序返回居所,做到不聚集,回去后做好个人卫生。

(七)采样区域内有紧急就医需求的群众,可随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为了您和全县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请各位居民朋友支持配合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务必在采样检测点关闭前到点检测,做到应检尽检。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妨碍疫情防控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本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鄢陵县疫情防控指挥部:0374—7361661


鄢陵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