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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02-07 17:25】   【阅读次数:】  【字号: 】  【我要打印

〔2023〕第08号

为保障我县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位于兰南高速以东、花都大道以南、引黄干渠以西、许扶运河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鄢陵县柏梁镇大路王社区,陈化店镇马桥社区、杨刘社区。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工矿仓储用地,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预公告发布后,由鄢陵县人民政府委托柏梁镇、陈化店镇人民政府会同农业农村、人社、自然资源、林业等相关职能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鄢陵县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鄢陵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