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陵县城市管理局监察大队、鄢陵县环卫队根据《中共鄢陵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鄢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鄢编办〔2023〕62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经举办单位鄢陵县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同意,现拟向鄢陵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鄢陵县城市管理局监察大队、鄢陵县环卫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现予公告。
鄢陵县城市综合执法大队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