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许昌市委办公室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鄢陵县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室文〔2022〕7号)、《中共鄢陵县委办公室鄢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中共陶城镇委、陶城镇人民政府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室文〔2022〕12号)文件精神,原已登记事业单位鄢陵县陶城镇综合文化中心、鄢陵县陶城镇党政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以上两个事业单位已撤销。结合工作实际,拟向鄢陵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鄢陵县陶城镇综合文化中心、鄢陵县陶城镇党政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现予以公告。
鄢陵县陶城镇综合文化中心,法人李中喜;
鄢陵县陶城镇党政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法人梁胜利。
陶城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