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公众健康需求,管理服务需要,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遵循保障基本、公平公正、动态平衡的原则,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河南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豫医保中心【2022】27号)、《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关于规范河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申报的通知》(豫医保中心【2022】29号)、《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河南省医疗保障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豫医保中心【2022】32号)有关规定,经综合评估拟确定下列单位为鄢陵县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现予以公示,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向鄢陵县医疗保障管理中心反眏。
公示日期;2024年4月1日至4月7日,共7天。受理电话:0371---7162320
拟新增鄢陵县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名单:见附表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