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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县公益性岗位养老护理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10 09:45】   【阅读次数:】  【字号: 】  【我要打印

为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我县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3名服务养老护理的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鄢陵县户籍或常住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及就业愿望,进行失业登记的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的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困难家庭(包括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等)中就业困难的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5、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6、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夫妻双方因离异或丧偶,需抚养未成年子女或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在学子女的人员);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人员,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及道路交通安全法被行政处罚人员;

2、在校及毕业后择业期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公职和受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4、有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的;

5、正在享受其他就业补贴政策的;

6、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7、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岗位补贴期满的;

8、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

9、其他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15日--2024年4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鄢陵县民政局养老服务股(鄢陵县人民路1739号)。

(三)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六类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2寸红底照片4张、就业创业证等相关证件,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后方可进入招聘程序。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用人单位组织笔试、考察的方式进行。

四、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选,办理聘用手续。

五、岗位性质和待遇

公益性岗位,是指以就业困难人员为招聘主体,由政府出资或政策扶持而设置的,辅助性、非营利性、临时性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就业岗位。被招聘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待遇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咨询电话:人社局0374-7156086

民政局0374-7109679

 

鄢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