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及《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2023年度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河南鄢陵鹤鸣湖国家湿地公园地籍调查成果予以公示(详见附表、附图)。若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6年2月3日前)将有关材料送达鄢陵县自然资源局。逾期不送达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对公示的调查成果予以登记。
有关材料送达地址:鄢陵县自然资源局五楼506室
联系电话:0374-7769108
鄢陵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