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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鄢陵县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服务的询价采购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6-01-22 11:18】   【阅读次数:】  【字号: 】  【我要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工作需要,我委拟对鄢陵县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服务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询价项目及基本情况

鄢陵县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

鄢陵县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建设标准化厂房20栋、综合楼1栋、宿舍楼1栋、设备用房1栋。设计内容包括:标准化厂房、综合楼、宿舍楼、设备用房及项目区内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该项目总投资118113.02万元。

二、工作内容

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豫发改投资〔2023〕17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组织专家对鄢陵县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进行评审,并出具科学、公正的评审报告。

三、工作需求

(一)采购人将在投标截止后择日书面通知评审时间,供应商应在收到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确认是否参与,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

(二)项目工作组人员不少于2名,拥有相关评审经验的专家不少于5名(其中正高级职称专家人数不得低于总人数的30%)。

(三)自签订合同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工作并出具法律效力的评审报告。

四、资格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三)具备本项目所属电力专业甲级资信等级证书或甲级综合资信等级证书。

(四)近3年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评审任务合计不少于5项。

五、最高限价:

贰万元整,具体金额精确到百元。

六、应提供的申请资料

(一)书面申请。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二)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属分支机构的应当提交隶属机构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工程咨询资质证明。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四)报价单。

(五)相关经验证明材料。需提供已完成项目的评审报告及项目的批复文件。

(六)企业信用证明,投标单位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证明材料。

(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其他相关资料。

七、注意事项

(一)2026年1月30日18:00前将报价文件密封报送(或邮寄)至鄢陵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股(鄢陵县人民路916号县政府四楼403房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被视为不具备竞标资格,不再参与谈判。

(二)本项目采用询价采购方式,响应供应商须达到3家及以上,若响应截止时,提交响应文件的合格供应商少于3家,本次询价采购活动将依法终止,采购人将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三)对照本公告第四条“资格条件”及第六条“应提供的申请资料”,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提交资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全部满足则通过资格审查,否则视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价格评审环节。

(四)本次询价采用最低价中标法。在满足本公告全部资格要求、实质性条款及提交资料完整有效的前提下,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贰万元,精确到百元)为有效报价,有效报价中最低者为中标候选人,若出现相同最低报价,由采购人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八、联系方式

鄢陵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谷女士    0374-7757706

附件:1、鄢陵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购询价单.docx

     2、法人代表(负责人)授权书(模板).docx

   

鄢陵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