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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办理机构变更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6-02-25 10:52】   【阅读次数:】  【字号: 】  【我要打印

根据中共鄢陵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要求,鄢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担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职责划入鄢陵县司法局。自2026年3月1日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鄢陵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的,请通过以下方式向鄢陵县司法局递交材料。

一、当面提交

地址:鄢陵县学府路司法局

二、邮寄提交

地址:鄢陵县学府路司法局收,

收件人:行政复议应诉股

邮政编码:461200

联系电话:0374-7123021

(信封上请注明“行政复议”字样)

因行政复议机构变更给广大群众和企业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鄢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