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我县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动态管理,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令第3号)、《河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现对鄢陵县彭店镇后肖村卫生室(H41102402014)、鄢陵县百健大药房(P41102400065)等两家医药机构中止医保服务协议4个月,中止时间自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中止医保服务协议期间以上定点医药机构暂停联网结算。
鄢陵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