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参保人员:
为落实我县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动态管理,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令第2号)、《河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现对鄢陵县望田镇程甫还村卫生室(H41102401938)、鄢陵县望田镇杜春营村卫生室(H41102401923)等两家医药机构中止医保服务协议4个月,中止时间自2026年7月29日至2026年11月29日,中止医保服务协议期间以上定点医药机构暂停联网结算。
鄢陵陈化店所村卫生所(原陈化店所村村卫生所(2)(H41102401884))、鄢陵县大马镇大坡田村卫生室(H41102402930)等两家医药机构因违反医保服务协议,现解除其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解除协议后将不再承担医疗保障任务,参保人员在已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医药机构发生的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附件一:鄢陵县中止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医药机构名单信息
附件二:鄢陵县解除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医药机构名单信息
鄢陵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6年7月29日
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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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医药机构编码 |
医药机构名称 |
中止协议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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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H41102401938 |
鄢陵县望田镇程甫还村卫生室 |
2026年7月29日至2026年1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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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H41102401923 |
鄢陵县望田镇杜春营村卫生室 |
2026年7月29日至2026年1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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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医药机构编码 |
医药机构名称 |
解除协议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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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H41102401884 |
鄢陵陈化店所村卫生所 |
2026年7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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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H41102402930 |
鄢陵县大马镇大坡田村卫生室 |
2026年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