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市县财政部门开展2026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豫财监〔2026〕58号),以及《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会计监督检查公示、公告实施办法〉的通知》(豫财监〔2014〕43号)要求。经鄢陵县人民政府批准,鄢陵县财政局决定利用8-9月开展2026年度鄢陵县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请被检查单位依法接受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同时,恳请对实施检查的人员进行廉政监督。监督电话:0374-7164963 。
现将经公开、公平、公正、突出重点和有利于促进财政管理的原则确定的被检查单位公告如下:
1.鄢陵县信访局
2.鄢陵县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
3.鄢陵县城乡规划事务中心
4.鄢陵县政通地产有限公司
鄢陵县财政局
2026年8月25日